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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C.S.Lewis与女人乔伊—电影《影子大地》介绍


 

   作者:陈韵琳                  

 

  前言:奇幻文学大师C.S.Lewis,除了和托尔金的朋友之情之外,他晚年还有一个影响重大的爱情故事,就是他与妻子乔伊之间的爱情。这两段故事,并称C.S.Lewis 创作生涯中的文坛佳话。

 

  「影子大地」这部电影八年前在台湾首映时,大学生曾在BBS讨论区电影版进行很久的讨论,他们觉得电影有点闷,看完电影后似懂非懂的,尤其有些对白,他们知道很深刻,却不太能领会其中的意思。以下重要对白,是讨论区年轻人一问再问一谈再谈的。

 

  1.未来的痛苦中,会有现在的快乐。(The pain now is the part of thehappiness in the past......It's a deal.)(Today's pain is part of that time's happyness.

 

  2.我这一生中,被迫做出两个选择,一个是小男生的抉择(one for the boy),一个是男人的抉择(one for the man),小男生选择安全(boy chose safe),男人选择痛苦(man chose suffer),childen choose safe, but men choose pain. 为什么要爱呢?失去它是如此的痛苦。这次我真的没有答案了。(Why loveif losing hurts so much? I have no answers any more.

 

  电影最后独白的全文是:

 

  Why love, if losing hurts so much? I have no answers any more, only the life I've lived. Twice in that life I've been given the choice, as a boy, and as a man. The boy chose safety. The man chooses suffering. The pain, now, is part of the happiness, then. That's the deal.

 

  八年后,当时参与讨论的一些大学生已经结婚有孩子了。有一次我在一个主题演讲中谈这部电影,听到有参与者跟我说,当年他也是似懂非懂、参与讨论的年轻人之一,但婚后有了孩子,比较明白个中含意了。

 

  另一次,针对已到中年的夫妻谈这部电影,电影放完全场默然,大家都沈浸在自己的心灵世界中,很久以后才有人叹口气说:「太深刻了!」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已不需再为电影作什么解释,大家都从自己的人生中对电影心领神会,我的话全属赘言。

 

  我非常喜欢导演经营出来的对比,包括期待魔衣橱展现出来的魔法世界、以及最后乔伊死掉,路易斯和道格坐在旧衣橱前面,彷佛是在经历着魔法世界不再来的幻灭;还有男性展现的理性辩论、和女性展现出来的感性经验;以及理性阅读分析、与爱的经验体会的对比;当然,还有乔伊第一次见面就问的:「你上次输是什么时候?」而后路易斯却因着乔伊的出现,一输再输,却使生命经历前所未有宽度与深度。

 

  另一个明显的对比是,路易斯一向在苦难主题演讲中为上帝护航,最后当他自己面临无法立刻承负下来的苦难,他对别人引用他的话,却是勃然大怒,反倒是兄弟华宁的沉默、与跟乔伊儿子道格的相拥而泣,反而使他得到安慰。

 

  乔伊还没有见到路易斯,信中就问:「你是想作魔法师,还是想作领受魔法的孩子?」这话很有余韵,不仅说出强弱之辩——当路易斯自觉是强者时,其实最脆弱——也对比出电影最终路易斯的独白:男孩,选择安全;男人,选择痛苦

 

  导演也擅长用景致处理电影主题,譬如导演多次让镜头远距离遥望路易斯的家,最后当乔伊过世时,镜头渐渐拉远,从乔伊死着的床,拉到外景遥望路易斯的家,很有灵魂飞逝之感。当然,最棒的是黄金谷,远非路易斯所认为的,其实竟然是多雨之谷;阳光不像路易斯想的在山谷那一端,而是阳光阴影交错,正像快乐与痛苦在生命中的交织;与其逃避痛苦,不如看痛苦与快乐之间的绵延关系。这都是用镜头铺陈景致,带出来无法明言的意象。 

 

信念的世界

 

  说的是文学家路易斯(C.S.Lewis)的真实故事。路易斯在牛津任教,满腹经纶,跟已退役的兄弟华宁住在一起,两个老光棍生活简单而规则。路易斯擅长逻辑思辩与论证,常在台上滔滔雄辩「为何苦难是上帝化妆的祝福?」他已写出一本响誉英美的童话故事「狮王?女巫?衣橱」,当牛津同仁开玩笑的嘲笑这本书可从佛洛伊德学说来诠释,路易斯浑然忘我的谈衣橱中的奇妙世界:「打开门,不小心进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这是一个Magic 充满神迹与魔法。」路易斯讲的是如此忘我,因为他笃信神迹的存在。

 

  路易斯上课时,跟学生谈爱,他用文学作品,谈爱的象征、以及是哪一种类型的爱,课堂上有一个学生常打瞌睡,有时会无法认同的摇头微笑,路易斯跟他说:「如果不认同我,就跟我争辩,我愿意接受挑战,而且我有把握,终究我会赢!」

 

  为了使文章思路顺畅,我得电影中间再交代出来的这个学生,在这里先讲清楚——我想,这就是影像表达跟文字表达最不一样的地方,影像主题跳接,观众会从前面的影像中自动连贯、并解读其相关含意,但文字缺乏影像的视觉印象,除非是文学创作,否则主题跳接,文章反而不顺畅,读者可能就会不明所以——这个学生是个爱智者,但是他很孤单,他疯狂渴望念书,因为只有读书,跟作者心灵对话,让他不感觉寂寞。所以他说,「我们阅读,是因为阅读让我们不孤单。」但是这学生却非常不快乐,直到他决定离开牛津,选择教职,他才得到快乐,因为他从学生需要爱、而他能给予爱的互动中,走出了孤单。导演刻意穿插这个学生上课打瞌睡、偷书、不快乐的脸,对映路易斯,在这个学生眼中,路易斯永远不曾输过,永远自信满满,对自己的信念笃信不移,但他却无法从路易斯的授课中得到满足。

 

搅乱世界的女人

 

  开始让路易斯的生活失序,是一个女人乔伊的出现。乔伊跟路易斯通信许久,路易斯感觉乔伊彷佛十分了解他,问他问题都是开门见山。信中问路易斯:「你是想作魔法师,还是想作领受魔法的孩子?」乔伊写诗,兄弟华宁说:「她一定很难缠。」

 

  没想到这个难缠的女人,竟然要到英国来找路易斯。

 

  两个老光棍很怕女人,彼此相约,不要约到家里,约在饮茶地点就好,他们以为,应付应付,这桩麻烦事就会过去。

 

  没想到乔伊直来直往的美国式作风,尽管让绅士作风的路易斯常很尴尬不知如何应对,但也让路易斯喜欢跟她作朋友。乔伊跟路易斯对谈才没多久,就一针见血的问路易斯:「你是否一直都赢?」

 

  所以他们兄弟违反之前约定的,在带乔伊参观过牛津后,约她来家中作客。这次不仅破了例让女性出现在他们光棍的家,更重要的是,路易斯因着乔伊闯入他们的生活,被她逼的放下他所有的论辩与信念,触及他心灵深处连自己都未曾触及的私密情感领域。

 

  乔伊是带着孩子来作客的,孩子兴奋的去找路易斯,问有没有阁楼?显然他深深向往着「狮王、女巫、衣橱」中的魔法世界,又要路易斯在书本上签名。路易斯签:「魔法永不消失。」乔伊仍一派美国风的说:

 

  「好,万一魔法消失,我们就告他。」导演安排这一段非常的重要,关键其后路易斯经历「魔法消失」的心灵痛苦。

 

  因为乔伊是写诗的,路易斯要她念首诗,她却选了她自己最不爱的一首念,她说,她不喜欢这首「马德里的雪」,是因为她没有去过马德里。

 

  就这样,两人谈到他们之间最基本的差异,对乔伊而言,经验比什么都重要,乔伊说:「阅读让人安全。」路易斯反问:我们一定要透过伤痛学东西吗?乔伊直指他的心:「你曾受过伤吗?」路易斯回避直接回答。他改用他最擅藏的理性

 

  思辩:「苦难是化妆的祝福。」

 

  后来他们在书房,乔伊又问到这个问题,路易斯才说,当他作孩子时,母亲死了,他对天堂其实根本没有信心,他不希望也不相信母亲死了,他觉得牙疼,很希望母亲来安慰他,乔伊接着他的话说:「你一直等回廊的脚步声,母亲,却再也不来了。」

 

  这是封尘的记忆,路易斯不去处理。他并不知道,乔伊的出现,将让他重新经历一次理性与情感、信念与经验的断裂。

 

朋友之情

 

  因为兄弟俩对乔伊来访,都深感愉快,于是再度邀乔伊圣诞节来过节。兄弟俩都心知乔伊婚姻不是很愉快,否则不可能带着孩子远离家乡这么久,但是基于英国绅士作风,乔伊不谈,两人也就不问。

 

  圣诞夜,乔伊依约前来过节,路易斯带乔伊去参加牛津大学圣诞夜聚会,当路易斯这老光棍带女士出现时,全场骚动。路易斯的一个向来喜欢跟路易斯台杠的好友,当乔伊面损路易斯的著作,乔伊却衷心护航,因为她的确喜欢路易斯的著作。路易斯的朋友不甘示弱接着损乔伊的老家美国文化肤浅,言下之意,只有肤浅的人才那么喜欢路易斯的著作,结果,素来直来直往、典型美国开放作风的乔伊也不甘示弱讥损对方愚蠢。乔伊的个性与机智,在路易斯和路易斯的朋友心中,都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接下来这段,我觉得导演处理的实在很有深意。当教授们欢唱基督诞生的圣诞音乐时,导演将镜头带向乔伊的孩子,在圣乐配衬下,他跑向阁楼,神圣肃穆的走向衣橱,光从屋顶泄下,让全屋子笼罩在神秘而神圣的氛围中,恰向一幅林布兰特的画。孩子期待的打开衣橱,将手探进满挂的衣服间,随即探到了衣橱壁:竟然没有另一个那里亚世界!这时,圣乐停了。

 

  路易斯的弟弟上来,看到孩子的落寞失望。孩子说:「它只是个没用的旧衣橱!没用,就该丢掉。没关系,我不在乎。」

 

  孩子无精打采想回家了,他想打电话给爸爸,但乔伊不肯让他打,两人在餐厅中起了争执。

 

  乔伊哄孩子入睡后,回到路易斯书房,跟他说:「谢谢你不问我。」乔伊指的是她婚姻的事,她感觉的出来,路易斯尊重她的隐私,不多询问。乔伊随即告诉路易斯,她丈夫有了外遇,她的婚姻濒临破裂,她是来英国逃避的。路易斯听后只问:「我能为妳作什么?」乔伊回答:「作我的朋友。」路易斯说:「我以为我已经是了!」(在路易斯著作中,朋友,是非常崇高的关系。)

 

尴尬关系

 

  乔伊终于带着孩子回到美国面对现实了。

 

  乔伊走后,路易斯百般不顺,他竟然体会到寂寞,并且觉得一切事都很无趣。这是一种心灵满足后,一旦让他满足的事物被抽走,他所经验到的心灵空洞化。他问他那老是跟他辩论的朋友:「你不觉得光阴虚度?」

 

  就是在这时,他看到那上课老爱打瞌睡的学生偷书,他前去探望,想知道他能帮助些什么?这学生告诉他,他不偷来看,这些书不会有人看。他阅读,是因为阅读使他不孤单。

 

  许久以后,有一天,路易斯在台上演讲,讲完后,赫然在人群中看到了乔伊。他压抑着兴奋之情,前去打招呼,一再表达他的吃惊,说:「我没想到还可以再见到你。」弄得乔伊机智的开玩笑说:「我还没死!我只是在美国。」路易斯问她怎么再来英国没告诉他?乔伊继续开玩笑:「要征得你同意?」然后看路易斯手足无措,便自问自答的告诉他,她已经离婚了,并开玩笑说:「你有没有意见?没有?那好。」

 

  因为路易斯必须立刻去开会,两人谈话暂告一段落,默默相望,随即分开。

 

  而后,路易斯因为乔伊已经单身,畏惧闲言闲语伤到乔伊,反而不敢常去看乔伊,也不敢随意邀乔伊来家中喝茶聊天,两人关系反而疏远了。

 

  直到有一天,路易斯去看乔伊,问乔伊有没有需要帮助的地方?乔伊说出难言之隐,两人之间正式从单纯的朋友关系,进到尴尬关系。乔伊为了维生,需要取得在英国的居留权,这居留权只能透过假婚姻取得。路易斯决定帮助她,「技术性的结婚」。于是两人尴尬的、不让任何人知道的,在法院公证结婚,见证人只有路易斯的兄弟。他们谈妥:「假装这事没发生过。」因此当法院主持婚礼的法官问有没有结婚戒指?两人都摊手耸肩:「没有。」

 

  两人「技术性结婚」,生活过去一样,路易斯仍旧很照顾她,但也小心翼翼不让流言毁谤伤害到彼此。

 

晴天霹雳

 

  牛津大学校庆那天,路易斯请乔伊来观礼。当乔伊在观众席,与路易斯对望,连路易斯老爱抬杠的最佳损友,都看的出来他俩很有点含情脉脉。路易斯长期活在学术象牙塔,对生活经验情感经验都很朦懂无知,他其实并不知道,他根本已经不能没有乔伊。出于他一向以来对朋友之情的崇高敬意,他也一直保护自己和乔伊之间,是在最神圣的朋友关系中。

 

  乔伊发现路易斯的最佳损友看着他俩,一幅要大做文章的表情,乔伊又很美国作风的故意拿手抹去路易斯脸上的一抹脏点,然后挑衅的看着路易斯的朋友,一副「来八卦阿!」的表情,反而弄得那朋友尴尬万分。

 

  但乔伊随即情绪大大低落。事实上那时她已经生病了,但是她自己还不知道。乔伊进到路易斯的研究室,开始厌烦抱怨路易斯的象牙塔生活、自我保护、谦谦君子作风,大家都敬他怕他,但那不是乔伊渴望的朋友关系——尽管路易斯如此抬高这样的朋友关系。乔伊需要更直接更坦白更推心置腹,触及情感与心灵深处的朋友关系。

 

  乔伊说,这种朋友关系你不是不明白,你只是不接受。然后愤而离开。

 

  象牙塔中的路易斯,对乔伊情绪低落有点不明所以,事后他仔细思量,越想越不放心,决定打电话给乔伊,也就是在乔伊去接电话,无缘无故摔了一跤之后,才被检查出来,她得了骨癌,而且是末期。

 

夫妻之爱

 

  路易斯知道乔伊得了骨癌。他立刻有了一些改变,他周围的人都知道,但路易斯自己没发现。过去他谈苦难是上帝化妆的祝福,他总会说,「如果上帝爱你,他一定会不忍心,恨不得代你受苦。」但他现在不知不觉有了情境涉入,不再只是旁观上帝与受苦者之间的关系,他改成说:「如果你真的爱她,你会不忍心,恨不得代她受苦。更何况上帝。」

 

  他发现他那上课老爱摇头不以为然、或者打瞌睡,努力阅读以摆脱寂寞感的学生决定放弃学业时,路易斯去看他,心中很挫折,问学生:「「我不知道人们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学生笑他:「我第一次发现你没有答案。」路易斯问:「你喜欢我无知、疑惑?」学生说:「我不像你一直看透事物。」路易斯叹息道:「其实我们都只是看到事物的影子,答案总是在山的那一边。」(注:此即电影名「The Shadow of Land」的由来。)

 

  在医院等候医生,路易斯跟她的兄弟华宁说:「太仓促了,担心来不及。」华宁早已了解路易斯,他提醒路易斯:「要讲什么,就赶快讲。」医生告诉路易斯,乔伊快死了。

 

  路易斯守候在乔伊旁边,半夜乔伊醒来看到路易斯,深受感动,跟他说:「其实我并不真的是妳的妻子,我们只是技术性的结婚,你不用这样照顾我。」路易斯说:「那么,我就技术性的照顾你。」乔伊叫路易斯诚实告诉她,她病情究竟如何?路易斯说:「医生说妳会死。」乔伊跟他说:「谢谢你的诚实。」然后自嘲:「你看我,犹太人、离婚、破产,又得癌症,苦难对我就不能打点折吗?」她看着路易斯,说:「你现在看我不一样了,眼神确定多了。」路易斯回答:「我不想失去你。」乔伊也说:「我不想被失去。」

 

  的确,善辩、每辩必赢的路易斯,让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他变得忧愁、没把握、担忧。当路易斯跟同事谈,不知乔伊的孩子道格该怎么办?同事提醒他说:「她是你朋友,但她不是你亲人!你不该操心这么多。乔伊还有亲人。」路易斯突然变的很激动:「是的,我不是她亲人,但我比世上任何人都爱她,我好怕失去她。」。路易斯流下泪来,同事说:「抱歉,我们不知道你们的情感!」路易斯回答:「我原先也不知道。」

 

  乔伊的病危,终于唤醒理性过强、压抑否认掉情感的路易斯,让他知道他已深爱乔伊。于是路易斯再到医院时,作了任何人听到都会大吃一惊的事。他跟病危的乔伊求婚,要她嫁给他,他不要之前法院公证的「技术性结婚」,他要在上帝面前、让上帝见证祝福的婚姻。

 

  当乔伊听到路易斯的求婚,她问:「你想让我在死前,作彻底诚实的女人?」路易师说:「不,我是想让我作诚实的人。」

 

  当路易斯终于明白自己的爱情,他便决定忠于所爱,尽管乔伊已经活不久了。

 

男孩与男人

 

  乔伊接受路易斯的求婚,也意味着她有这个权利可以托孤。乔伊当然不放心她的孩子道格。

 

  道格正在经历当年路易斯还是孩子、母亲死了的经验。这个曾相信衣橱里的魔法世界的孩子,现在折了许愿船让船顺水漂流,发现船沈了,失望又自我保护的说:「我不在乎。」他不明白何以母亲生病?他将之怪罪英国这个烂国家,又很疑惑到底爸爸知不知道这件事。他像当年的路易斯,心灵太幼小,无法用成熟的信心信仰面对苦难,他找个理由怪罪,然后假装不在乎来逃避。

 

  路易斯和乔伊结婚了,这次双双在上帝面前定下誓约,彼此为对方套上戒指,华宁与道格都是见证人。

 

  婚后,乔伊继续住院治疗,路易斯往返医院与学校,同时不忘去教堂祈祷,他跟同事说,我本来想透过祈祷改变上帝,结果是我被改变了。

 

  有一天在火车上,路易斯遇见了那个让他备受挫折的学生。他发现他比在牛津大学时快乐,他有了不再寂寞的笑容。这个学生说,如今他自己成了老师,他从孩子们的笑容中感到满足,他喜欢教书。路易斯赞许他说:「你一定是个好老师。」

 

  学生调侃他当年经常说的话:「我喜欢挑战。」路易斯也提这学生的名言:「阅读,使我不孤独。你现在还这样认为?」

 

  他俩都有了改变,因着爱,走出孤独;而路易斯,也是直到此时,才放弃理性辩论的挑战,直接面对生命经验的挑战,他不再过着「阅读,使人安全」的学术象牙塔生活。学生刚经历过父亲的死,而路易斯正在陪乔伊跟死神搏斗。生命经验,教会他俩该会的事物,两人在生命经验面前,同样是学生。

 

婚姻生活

 

  乔伊奇迹似的能用拐杖行走了,医生说,这原本是不可能的事。路易斯很开心,想带她回家,说,能过多久就算多久。

 

  他们有了一段美好的婚姻生活,乔伊让路易斯走出封闭的学术生活,经历生命中很多的第一次。

 

  譬如,乔伊陪路易斯参加五月一号清晨学生的庆典活动。当乔伊第一次跟路易斯碰面,路易斯和华宁带她去学校参观,路易斯曾提过这个庆典活动,那时乔伊就发现,尽管路易斯在牛津多年,却未曾参加过这个活动。他俩听诗班在天即将破晓时,从塔楼顶传下来的歌声,看学生欢乐的庆祝,彷佛经历着新生的喜悦。这些喜悦,路易斯从未经验过。

 

  此外,乔伊第一次被请去路易斯家作客,在书房,她看到一幅很美的风景画,画中像黄金般的阳光,洒在山谷的另一端。路易斯说,听说这里叫做黄金谷,并且说,人生就是这样,答案总是在山的那一头,我们得到的,只是影子。就是在那时,他说及母亲去世他的经验。

 

  现在乔伊要他带她去黄金谷。两人沿路上,简直是前所未有的快乐。

 

  到了黄金谷,他们才知道黄金谷不是遍满阳光之地。因为「黄金」是韦尔斯发音的口误,其实恰好相反,它原意是「水」,是多雨之地。

 

  他们刚到黄金谷时,只见云层被风卷动,使一望无际的草地上,是一层阴影、复一层阳光的交替,阳光根本不在山的那一头,它就在山谷中,跟阴影交错出现。

 

  后来就下雨了,两人躲雨,乔伊跟路易斯谈她即将死的事。路易斯说,不要扫兴,等时候到了,我会应付的好的。乔伊说,可以比「应付」作的更好,因为「将来的痛苦会有现在的快乐,这是个交易。」乔伊要路易斯用最积极勇敢的态度面对日后的痛苦,因为它有此时的快乐,路易斯感动的紧抱住她。

 

  他们从春天过到夏天,而后经过秋天,最后,在冬天时乔伊病复发了。

 

  医生知道这次是回天乏术。

 

乔伊的死

 

  乔伊死前托孤道格给路易斯,叫他帮助孩子,说:「他假装不在乎,跟你一样。」

 

  可是路易斯连自己都帮不了,他无法承受乔伊的死。他走出丧礼教堂时,根本和道格一样,是个茫然失措的脸。当年他讲台上侃侃而谈「苦难是上帝化妆的祝福。」如今当别人用这话来安慰他,要他有信心,他却是一脸的漠然不能受安慰。

 

  路易斯有很长一段时间封闭自己不与人接触,因为他一接触人,碰到别人用他以前也常使用的劝勉来安慰他,他就会勃然大怒。他只想跟华宁谈,因为华宁向来倾听,却不多言。

 

  后来华宁提醒路易斯要跟孩子谈谈。孩子更无助,也更需要帮助。

 

  路易斯在阁楼旧衣橱前找到道格。他俩就一齐坐在衣橱前。沉默很久以后,路易斯说:「当年我为我妈妈祷告,以为只要我相信,她就不会死。孩子接着道:「结果没有用。....我不在乎。但我不明白她为何要死?」刘易斯:「我也不明白,但我不能紧握不放。得放她走。」孩子:「你相信天堂吗?」「我相信。」孩子说:「我不相信。」路易斯回答:「没关系。」因为当年他也是这样。孩子说:「但我好想再见她。」路易斯回答:「我也是。」路易斯终于忍不住哭了,孩子也啜泣,最后,两人相拥痛哭。是两个受苦的人彼此相伴、共同经历这必须走过的创痛。

 

  日子过去,终究路易斯和孩子从创痛中走出来。

 

  路易斯再跟导生上课,开门见山的已经不是文学象征中的爱了,他直接问:「阅读使人不孤独,你相信吗?」「不!」学生答。路易斯说:「我也不。」然后路易师士再问:「爱使人不孤独,你觉得呢?」

 

  他带孩子重回黄金谷,心中想着:「为何要爱?既然失去它是如此的痛苦。我在生命中有两次抉择,男孩,选择安全;男人,选择痛苦。现在的痛苦,有当时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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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Lewis的爱情观

 

Forgiving摘自C.S.Lewis《返璞归真》(Mere Christianity

 

  「恋爱」是件好事,但却不是最好的事。有许多事不及它好,但也有许多事情远胜于它。 妳不能把它当作一生的倚靠。 它是一种高贵的感觉;然而,它仍然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谁能忍受天天活在狂喜中达五年之久?.....

 

  不再「沉浸爱河」并不就等于停止爱。爱的第二层意义 ---- 与「沉浸爱河」有所差别的爱......不仅仅是一种感觉,它是一种深邃的结合,需要靠意志加以维持,靠习惯加以巩固,......可取之于神的爱,使之强化。

 

  真正相爱的人能给予对方这样的爱,即使他们不喜欢对方时亦然,正如你仍然爱妳自己,即使你并不喜欢自己一样; 甚至当双方都可能各自与他人「发生情感」时 ------如果他们允许自己这样做,他们仍能保持这样的爱。

 

  起先,促使他们立下山盟海誓的,是「墬入爱河」的感情,但是赐给他们能力以信守盟誓的,却是这种较为宁静的爱。

 

  『人们从书本里接收了一种观念,以为如果嫁对了会娶对了人,就一辈子可以如愿以偿地「永浴爱河」了。结果呢? 当发现事与愿违,便认为这证明自己选择错误,理当换个对象重新来过 —— 怎知改弦更张之后,与新欢的浓情密意转眼间也消失了,褪色之速如同旧爱。

 

  人生啊!在爱情这一范畴,就像在所有其它范畴一样,令人心醉的感觉总是开始时沛然莫之能御,接下来味道就淡了......

 

  让恋爱的感觉过去,让它渐次消逝,然后捱过那段死寂的时期,进入随之而来的更为恬静的快乐与幸福中;这时,妳将发现,自己正每时每刻地生活在一个充满新的恋爱感觉的世界中。

 

  但是,妳若决定让恋爱的感觉成为妳经常的食粮,并且企图以人为的方法延长它的寿命,它只会越变越弱,越变越稀薄,而后半辈子,你将变成一个意兴阑珊,美梦幻灭的老人。

 

  正因为太少人对这件事情有所了解,所以你才会发现,有那么多中年的男人和女人仍旧留连在他们已逝的青春里, 实则,他们的人生新纪元已经届临了,该有许多新的地平线出现,生活的四周该敞开着许多新的窗帘。

 

    学会游泳,远胜无止息地试图重拾孩提时期颟顸学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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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大地-兼谈 C.S.Lewis 这个人


作者:陈韵琳                 

 

前几年在台湾上映一部很有水平的片子「影子大地」,但没多久就下片了, 大概是因为台湾对「影子大地」中的主人翁 C.S.Lewis 太陌生的缘故吧!

 

C.S.Lewis 是英国文学界相当有名的作家,他是牛津大学教授,著作等身, 能言善道,每回演讲都吸引上千人聆听,恭敬的笔记。他最擅长的演讲题目是: 「苦难的意义」,「神迹是否可能?」「爱到底是什么?」,再再肯定上帝的全 能与爱。

其实 C.S.Lewis 的信仰历程很迂回。 他从传统基督教走向严苛的教义要求 ,走向追求灵异的神秘主义,又走向唯物无神论,再专研佛学,最后再回到基督 教信仰,然后成为基

 

督教的卫道者。

 

C.S.Lewis 曾跟随逻辑学大师,所以很重视理性思辩,他卫道的方式也最擅 长用理性思辩。这可从他的「如是基督教」「痛苦的奥秘」「神迹」「人的见弃 」四本书看出来。这几本书处理的是千古疑难:上帝为何存在?为何这位上帝必 然是基督教信仰中的上帝?基督教的伦理是什么?上帝的属性包括三位一体是什 么?上帝如果是全能全善,为何会有邪恶?为何会有痛苦?为何受造的人会有堕 落?科学世代还会有神迹?科学世代的危机为何? 他反应敏捷,能迅速的指出别人陈述思想中不合逻辑之处,对自己的陈述也 相当讲求符合逻辑。在「如是基督教」一书中,我们会发现他是传承「托马斯阿 奎纳」的目的道德论证,但用的是现代的例子。 而 C.S.Lewis 相当强调基督教 信仰是符合理性的,反倒无神论或泛神论多神论是禁不起理性思辩的考验。

 

尽管 C.S.Lewis 的逻辑思辩如此严谨摇不可憾, 但他同学校的教授们却酷 爱跟他争辩,说他是用简单的答案(逻辑)在面对一个复杂的问题。 C.S.Lewis 很敢面对挑战,雄辩中经常处于赢的局面。 不过,C.S.Lewis 最著名轰动国外的作品,却是他的童话故事「那里亚童话 集」,这整套故事中又以「狮王女巫衣橱」最有名。这整套童话,其实就是把他 雄辩而坚信不移的信仰,用童话譬喻的方式描述出来。

 

所以「影子大地」电影一开始,我们就看到牛津大学几位教授跟他台杠,谈 到他那里亚童话集中的「狮王女巫衣橱」不合逻辑:一个单身光棍老教授家,怎 么会有女人的皮大衣?饰演C.S.Lewis 的安东尼霍普金斯则不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反而浑然忘我的谈起衣橱里的世界:「那是个充满Magic 的世界....。」

 

直到六十岁以后,C.S.Lewis 的理性思辩突然面对到残酷的考验。他爱上了 一个自美国来,名叫 Joyce 的女诗人 (德博拉温基饰),又经历了她的死。 这女诗人是用她的人生在诠释 C.S.Lewis 最擅长的讲题。 她被丈夫抛弃, 身边带个孩子,犹太人,破产。她活在苦难中,对爱却完全没有放弃,勇敢乐观 的面对她悲惨的人生。

 

电影中描述 C.S.Lewis Joyce 见面时的对话。Joyce 说:「经验是重要 的。」 C.S.Lewis 说:「知识是重要的。」 Joyce 说:「书本让人安全。」言 下之意,从书本中得知的关于爱与苦难的知识,即或辩倒群雄,却是不真实的, 因为当事者完全没有经验。

 

C.S.Lewis 其实已经爱上了她,但是却不知道自己爱上了她。他尽一切可能 帮助她,甚至跟她假结婚好让她可以在英国居留。但是,直到听闻她得了骨癌末 期那一刻,他才明白他有多爱她。于是他决定跟她再结一次婚,是在神在人面前 正式定下的永不后悔的婚约。

 

Joyce 的一生彻底经验苦难,她嘲讽似的说自己经验的苦难是一点折扣不打 的。 但她的勇敢与乐观, 与她对苦难的熟悉, 使她在面对苦难死亡时, 比 C.S.Lewis 更早预备好。 电影中描述有一次他俩愉快的出外旅游, 当时 Joyce 病情控制的很好, Joyce 在愉快的气氛中跟 C.S.Lewis 谈及死亡, C.S.Lewis 不愿谈,Joyce 就跟他说:「现在的快乐中,一定蕴含未来的痛苦,这是生命的 交易。 」后来 Joyce 病情复发,无法挽救,Joyce 面对痛苦无比的 C.S.Lewis ,也劝他说:「你必须放手,让我走,」 Joyce 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 I am at peace with God 」。

 

反观 C.S. Lewis,是在跟 Joyce 的爱情与 Joyce 的死亡中, 才开始刻骨 铭心的经历他最熟悉的「真爱」「苦难与死亡」「上帝是否存在?」「上帝是否 全能良善?」「上帝为何对苦难置之不理?」「为何没有神迹?」。诚如Joyce 所说,书本,知识,理性,是「安全」的,经验却是痛苦无比的。 所有 C.S.Lewis 的讲演,文字处理过的信仰真义, 当他发现他必须「活出 来」, 却在这过程中, 他的信仰崩溃了。 这就是他后期作品「卿卿如悟( A Grief Observed) 」的内容。

 

「卿卿如晤」文章平实平淡, 像小小的散文,完全失去他一向的犀利睿智, 甚至在文章中浅藏怀疑的哀伤的忿怒不平的情绪,再也没有像他过往一样给予那 么肯定的答案。但是,这本书却可以说是他最伟大的作品,没读完这本书,就无 法完全理解 C.S.Lewis 所有精彩好文的深意。 因为这本书「卿卿如晤」,让我 们对 C.S.Lewis 有全新的看法。 C.S.Lewis 是在走尽思辩理性后,发现自己竟然有朝一日对理性完全默然无 语。信仰只剩下「启示与信心」这么简单又完全无法言说的境界。他说:现在争 辩都已无益,日子慢慢过去,上帝还是安慰了他。

 

为什么上帝要容许 C.S.Lewis 60 岁以后, 去经历一个他曾争辩无数早 已知道答案的「提问」?

 

C.S.Lewis 在他出名的童话作品「最后之战」中,有一段对新天新地的描述 :「这个世界是未来新天新地的 Shadow of Land。 」

 

这却恰好也说明了他的一生。 理性的知识,是真实经历的 Shadow of Land ,真实,是焚而不毁仍能存留下来的,无法思辩证明言说的「信心」。 C.S.Lewis 这一生,在上帝手中是个奥秘,上帝先让他写出他将要经历的, 再让他从经历中得知信仰的层层奥秘。 他这一生就是一层层的 Shadow of Land , 死后在新天新地的与 Joyce 相遇, 更使现世, 包括「卿卿如晤」, 都是 Shadow of Land

 

描述 C.S.Lewis 这则经历的电影「影子大地」, 原文就是「 The Shadow of Land 」,就是出自「最后之战」中 Shadow of Land 的典故,C.S.Lewis 对 这一段的文学灵感,是出自圣经:「我们如今彷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 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歌林多前书十三:12

 

注:C.S.Lewis的著作中译本如下

痛苦的奥秘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四种爱 雅歌出版社

如此基督教     东南亚神学院协会

卿卿如晤   雅歌出版社

那里亚童话集   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裸颜   雅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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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亚之父C.S 刘易斯及他的信仰历程


 

C.S. 刘易斯是英国著名学者、文学家,毕生研究文学、哲学、神学,尤其对中古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造诣尤深,堪称为英国乃至世界文学的巨擘,一生的著作包括了诗集、小说、童话、文学批评,以及阐明基督教精义的作品不下五十多本,他二十六岁开始在牛津担任助教,后来被当代誉为“最伟大的牛津人”,也是二十世纪最具领导地位的作家兼思想家。

 

一般被人称为幻想小说、儿童文学作品竟然出自牛津剑桥的大师的手下,而且是他晚年学识成熟和意识成熟之后的作品;很难想像会有北大清华的教授们会去关注纯朴童真的“幻想文学”了。

 

儿时的刘易斯(杰克)

 

刘易斯18981129日出生于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现属北爱尔兰)。他的父亲是阿尔伯·刘易斯(Albert J. Lewis ),是一位治安法院的律师,他的母亲是弗仑斯·奥古斯塔·哈米尔顿·刘易斯(Florence Augusta Hamilton Lewis ),是一位牧师的女儿,刘易斯的哥哥华仑(Warren)比他大三岁。这是一个正统的新教家庭,刘易斯喜欢人家叫他“杰克”,这名字来源于他小时候的爱犬 “杰克西”,后者死于车祸,主人无比悲伤,于是就自称“杰克西”,有呼必应。后来大家昵称他为“杰克”。

 

从刘氏较早的自传《惊喜》(Surprised by Joy)中,我们可以知道他童年的一些故事,成长的过程,因为家庭和文化的原因,宗教信仰意识始终伴随着他,有安慰,有逃离,有挣扎,让一个儿童的生活竟然也是充满奇异的张力,或许童年的这些经历也是他塑造纳尼亚王国的素材吧。

 

童年时代,父母每年都带他去海滨度假。美食、美景和爱护他的父母成为他后来在书中所说的“童年的福气”。他将儿童时代所生活的美丽花园与景色写入作品中,象征爱情,神秘与不朽的生命。他家中到处是书,每间房都堆得满满的。他写道,“在大雨无休无止地落个不停的下午,我爱从书架上将书一本本的取下来,总可以找到一本我喜欢读的新书,就像在田野散步,总可以找到一片新叶一样。”他喜读的书多为小说,传记与历史,有《小人国游记》,也有马克吐温的幽默小品,尤其喜欢英国着名幽默杂志《笨拙》周刊里头的动物漫画。

 

刘氏的祖父是地方教会的牧师,他祖父讲道时常情绪激动,也常在讲台上流泪。但教会的一切让杰克和哥哥华伦常常感觉不舒服,甚至有时觉得难堪,有时候必须忍着才能让自己不笑出声来。早年的正式宗教经验对他日后在宗教信仰方面的流浪和挣扎有着不小的关系。

 

但是童年依然到处是闪亮的“贝壳”:六岁左右有一天,哥哥拿来一个锡制的饼干盒子,永盒盖填入了长满绿苔的泥土,泥土上插着一些摘来的枝叶和花朵,从这个微型的“人造花园”,刘易斯首次感受到大自然的清新、润湿和沃腴。七岁的那年夏天,一日他到花园里嬉戏,看见一丛盛开的罂栗花,早前哥哥那座饼干盒盖花园顿时呈现在他眼前,随着这个记忆的涌起,一股渴望强烈地冲激着他,他不知道自己渴盼的是什么,他却感到异常的喜乐,好象是进入了伊甸乐园,但“欲辩已忘言”;显然,生命中真实活泼的印记给他更美好的造就。不久,刘易斯在一本童话故事中,一首诗里面,读到对秋天和北地茫茫青天的描写,同样的渴盼又回来了。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阅读它们,想要稳稳把握住那一种彷佛进入另一层境界的喜乐。他隐约地觉知这种喜乐不同于快乐或快感,它带给人心的抚慰不是因为拥有什么,而是因为渴盼什么。信仰的激流实际上在这个时候已经在幼小的心灵中发源了。从这段时间起,刘易斯的想象力与写作能力开始萌芽,奠定了他以后写作的基础。然后华伦被送去英格兰住读,小刘易斯则常常是一个人独处,他回忆道:“当我六岁到八岁时,我几乎整个人活在想象当中。”

 

生命是漫长而沉重的,田园诗般的童年生活很快结束。1908年,他的母亲得了癌症,他跪下为母亲痊愈祷告。像他日后所说的,那时“既不是把上帝当救主,也非审判者,而是一位魔术师”,因为他相信凭信心的祈祷有效力。后来,他承认这样的祷告显然是幼稚的宗教观念。他的母亲复原得很快,但两个月后,癌病复发,不久逝世,那天正好是他父亲45岁生日。慈母的逝去使他觉得“人间一切快乐、宁静霎时都隐而不现了,我失去了依托感,像大地沉入海里。”

 

不久,他离开爱尔兰的家乡,渡海到英格兰读书。英格兰平原灰黯的景色、多雾多雨的天气、集中营式的学校生活、暴戾的教师——学校的校长“老头”残忍地体罚学生,对他的影响非常之大,在半个世纪之后,他承认仍然很难原谅那位校长,稀松枯燥的课业,重重压抑着他的胸臆;夜晚躺在床上,透过没有帘幔的窗牖,看满月阴惨地嵌在天空,耳旁响着同宿孩子们千奇百怪的鼾声,此情此景诡魅、战栗,恍如置身地狱,他因此联想到灵魂沉沦的问题,如果将来被惩罚下地狱,怎么办呢?“我为我的灵魂而恐惧,特别是在皎洁的月夜,月光照在没有窗帘的宿舍时。”这时对罪恶的厌恶和对死亡的恐惧使他对基督教信仰开始认真起来,每个星期日全校师生到附近圣公会作礼拜时,他总是悉心聆听讲台上的信息,夜晚觉得害怕时,就拚命祷告、用心读经,白天战战兢兢地遵照圣灵的命令行事。早熟的刘氏开始故事创作,他阅读的范围也扩大了。除了圣经,也读H.C.威尔斯的科学小说,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侦探案》,以及夏嘉德写的《所罗门王宝藏》等。这时期的经历不但磨炼了他的写作技巧,也继续为他完全接受基督信仰打下了基础。

 

他在回忆录中写道:“当生活在一个恶劣的寄宿学校……教会了我靠盼望来生活。也可以说,是靠信仰。每个学期开始的时候,家和假期都是那麽的遥远,就像天堂一样遥不可及。”

 

两年后,学校因校长神经失常而关闭。一九一○年夏天,他回到家乡附近的中学就读。半年后,因为呼吸方面严重的问题,刘易斯又转往英格兰马尔文(Malvern)一间叫查特尔斯的寄宿中学。马尔文当时是著名的健康中心。查特尔斯中学的舍监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妇人寇薇小姐。寇薇小姐对学生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在她的温慈中,小刘易斯重温到了逝去的母爱。但寇薇小姐迷信神秘主义,她想象的世界是许多幽灵构成的,受她的影响,十三岁的刘易斯搁置了童年的基督教信仰,但思想混乱得像一堆乱麻;他后来把这段日子叫做“天路客的后退”。他一方面贪恋神秘主义的灵异世界,一方面又是个无神主义者。他常常在内心为有神还是无神不停地交战、疑问和深思。在这段思想纷杂的日子,感性生活却呈现一片斑烂,他喜欢上瓦格纳歌剧中的北欧神话世界。他到处搜购瓦格纳的歌剧唱片,狼吞虎咽地读起任何可以找到有关北欧神话的书籍,心里踊跃着恋爱一般的兴奋。从这份喜好里他尝到了对于崇拜对象忘我追求的滋味,这是一种信仰的美德,但是,他在早先的基督教信仰中,未曾培养出这项美德。

 

青年时代的刘易斯

 

一九一三年六月,十五岁的刘易斯进入马尔文一家名叫噶尔的公立学院就读。学校规矩甚严,课程枯燥,但他的班主任却是位十分风趣的老师。“他是最早教我怎样朗诵诗,把感情投入的人。”他开始阅读罗马诗人味吉尔,贺莱士等人的诗作。进而读米尔顿和叶茨的作品。

 

这家公立学院极端鼓励学生从事体育活动,运动选手因此成为学校中的特殊阶级,在校园内,他们对于低年级的学生颐指气使,作威作福,中阶级为了争取机会晋升为特殊阶级,彼此明争暗斗;下阶级晋升无望,只好沦为谄媚的喽啰;结果,校园到处弥漫着世故的社会气息,刘易斯对这传统深恶痛绝,他选择了与众疏离,成为一个边缘份子,成日躲在图书馆里看书。这他已有极强的浪漫倾向了,对他来说,权威和道德规条简直是一种虚伪的存在。

 

此刻在他内心中也借助北欧神话故事中的角色不停地追问自己的信仰,内心充满了争战,有神还是无神在反复深思琢磨。对于公义、自由以及生命自身的经验告诉刘易斯,神是无法否认的,但是刘易斯还是坚持无神的论调,他就是这样消极的人,宁可自己根本未曾存在过,也不接受怏怏不乐的生命,与其接受一个不负责任的神,不如漠视祂的存在。这段信仰的黑暗时期或者逃避期,虽然让刘易斯自己浸润在音乐、诗歌中,甚至暧昧的爱情想象里,偶而感到心弦震颤,但是,这些感觉与喜乐似乎有段距离。长时期搜览各类研究北欧神话的书籍,青少年期的刘易斯已经俨然北欧神话通了,同时,他也涉猎了包括希腊神话在内的其它神话系统。或许因为熟烂了就失去特有兴味吧!缤纷的神话世界已经无法在他心中激起任何渴盼的喜乐,无神论者刘易斯噤然得宛若一个建好了圣殿,才发觉神并未居住其中的人。

 

在这间学校读了一年,为了准备牛津大学的入学考试,19144月,十六岁的刘易斯接受父亲的安排,转往舍雷郡的布克罕镇接受柯伯特黎克(William T. Kirkpatrick )私人辅导,柯氏也是刘易斯父亲的老师,他父亲则是柯氏的律师。在这里他一直呆到1917年的四月。三年对他一生的影响极大。他说他老师的家简直是座书城,是个读书的乐园。他在这里开始习希腊与拉丁文,广泛阅读难数名着。他说,“我文学上的好奇心有多浓,便可以读到几多我要读的书,空间可说无限广阔。” 而柯氏崇尚叔本华哲学,尤其偏好理性思辩,对于刘易斯言谈和行文中任何逻辑瑕疵,不时给予严苛的指正,日后刘易斯撰写护教文章取譬精妙、析理透辟,自称归功于恩师柯氏的教诲。

 

1914126,他接受教会的坚信礼,首次用圣餐,他后来写道,“我完全不相信,我在吃在喝我自己的罪。我不能明白我做的事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我明白我是用隆重得不得了的庄严态度来说谎。”他承认是为了取悦父亲才正式进入教会。

 

在信仰上,柯氏是无神论主义者,但先生并没有将他无神论的思想强行灌输给他的学生,因为在此前,刘易斯就已经有无神论和悲观主义的思想了。他现在真正接受的却是不可知主义,他认为“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神话,都是人自己的发明。”然而他的生命信仰依然复杂的,理智上,刘易斯坚决地拒绝神的存在,心灵中,却一步步虚心剖揭着喜乐的奥秘,隐约觉得它的来源与神的存在有些相通的地方,可以太阳在露珠上的映影和太阳本身这两者间的关系来比拟。

 

这段时期使他的无神论唯物主义略受动摇的,是来自于爱尔兰诗人叶茨和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的影响。这两位创作成绩斐然的作者以旺盛的想象力驱使秘教奇诡动人的象征,透过玄妙的文字召唤物质表象之外引人遐思的灵异世界。阅读他们的作品,刘易斯觉得少年期曾有的一段对于神秘主义的沉迷再度蠢蠢欲动。

 

1916 年刘读了一本书十九世纪英国童话作家麦唐纳所着、以乡野仙境传说为题材的奇幻小说,他强烈地沉浸奇幻的想像中,并且深深地留下了圣洁的印象,这一阅读对刘易斯的影响非常深远,他写道:“有如早晨清新空气般地纯洁...它让我的想象转变,像受浸水礼一样被净化。”悲观主义无神论的养料,已经失去了重量,悠悠消散了;灵异更完全对他失去了吸引力,幼年的喜乐又重新临到。

 

刘易斯在进入牛津前的生活,虽然此刻他只有十九岁但是内在生命的经历是非常遥远和丰富的,基督信仰、无神论、灵异神秘主义在他的心灵中已经都打下了丰富的烙印,童年生命的喜乐一直是刘易斯生命的引导,伴随着他流浪的脚步。有传记认为他完全接受了无神论,是个无神论主义者,显然是对信仰的复杂和奥秘的不了解所致。并且在那个时代,充斥着各种主义和思想,刘易斯面对各种各种观点的争夺正常的事情。事实上,如刘易斯后来对人所讲,自己所经历的对同样有信仰迷茫的后来者是有帮助的。

 

喜欢泡在图书馆里

 

刘易斯和妻子

 

1916 12月的,19岁的刘易斯通过奖学金考试,《泰晤士报》刊出获奖者名单,他的名字赫然在那里。入读的学院是建于1249年的大学学院(Universitg College),是牛津大学最早的一个学院,诗人雪莱在这里读过书。19174月入学,因为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正酣战,英国实施徴兵制度,年青的刘易斯原籍爱尔兰,本可免役,但他愿作志愿兵。大学学院收了他入学,他通过学院的军官训练营登记入伍,后担任森谟塞轻步兵第三营的中尉,转战欧陆。欧战快结束前,为炸弹所伤,被送近伦敦入院治疗。是年12月解甲,次年一月重返牛津。

 

刘易斯在军官训练营时,有一个叫派迪·摩尔同室,他们彼此约定,如果一方战死,活着的一方要照顾对方的父母。不幸,摩尔战死在沙场上。刘易斯为此信守承诺,担负起这份战争留给他的遗产。在以后的日子,刘易斯对待摩尔母亲如同自己的母亲,刘易斯与摩尔太太住在一起直到1951年摩尔太太去世。

 

老年的刘易斯


 

一九一九年,刘易斯回到牛津大学,他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研究中。在那儿他度过了三十五个年头。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他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书,是一本诗集在《捆绑中的灵》。1925年春,他获得牛津大学的麦大伦学院(Magdalen College)英国语文的助教教席。是年十月,他搬进学院居住,成为他以后三十年的家。这里有以讹传讹的细节。刘易斯不是牛津的教授,而是剑桥的教授。虽然刘易斯毕业于牛津,在牛津工作三十年,一直倾心于牛津,而且在随后的学术成就也证明了刘易斯的天赋才能和学术影响力,但是牛津一直对此似乎视而不见,刘易斯一直没有获得牛津教授的教席,近三十年只是个助教,或者研究员之类的职位,这对刘易斯而言一直件耿耿于怀的事情,牛津对校友不通情理的做法倒是也显出其名校派头和规矩了。虽然如此,刘易斯还是非常喜爱他在牛津的生活,这里从没有丧失对他的吸引力,舒适的酒吧分布在风景如画的古典建筑中。

 

提到在牛津的生活,不能不提到“Inklings”,这是刘易斯和趣味相投的同事形成的一个组织名称,有人翻译为“吉光片羽”,这显得有些抽象,或者他们这班同事要的就是模糊的意味和领会中的智慧味道吧。吉光片羽有名的成员包括:麦瑟·斯高吉尔、迪森、欧文·巴菲尔德、查尔斯·威廉斯,还有托尔金(J.R.R. Tolkien),最后这一位就是《魔戒》的作者,和刘易斯和托尔金终身好友。吉光片羽的成员们经常在一起聚会,喝酒、交谈,思想,朗读他们正在写作的作品,惺惺相惜之间相互促发着彼此的灵感。这个团体从1933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49年。

 

刘易斯在创作

 

刘易斯不断获得学术上的成就,但是他心中信仰的挣扎一刻也没有停息。他有时离开基督信仰好像越来越远,但是却时刻又在靠近,这时两个人影响了刘易斯的信仰生命:一位是N·柯格希尔,牛津大学英国文学教授,有当时“最睿智也见闻最广之人”的称誉,他是个基督徒。另一位就是托尔金,牛津大学安格鲁撒克逊讲座教授,也是基督徒。在二人的影响下,他开始经历1600年前圣奥古斯丁的历练:“我不爱什么,但我内心有股力量要去爱;我内心深藏有需要,我恨自己不去需要…”逐渐改变成了另一个人,或者说,他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我像一个雪人,现在开始融解,从我的背部融起,一点一滴地泻下,我不喜欢那感觉……”

 

终至有一天,他承认上帝的确存在,要他完全投降,从黑暗中跳出来。1929年复活节,刘氏“痛改前非,承认上帝是上帝。我跪下,我祷告,那晚,我很可能是全英国最丧气也最不情愿但却回头了的浪子。”各样的版本中,一个说法是,那天刘易斯在一辆双层巴士上,突然意识到除了接受上帝的信仰别无选择,很快他回到校园跪下和祷告。但是这个时候刘易斯坚持自己只是个一神论者。而他顺服完全成为基督徒,则是在两年以后了。1931年九月的一个晚上,他和托尔金以及雨果· 戴生(Hugo Dyson)就有关基督教的话题进行了一次长谈,第二天发生的事情,他记叙在《惊喜》之中:“当我们(和他哥哥)出发去动物园的时候,我还不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但是到达的时候我相信他是了。”这样的转变是经历了漫长的流浪、挣扎、疑问、争论和讨论后的结果,刘易斯后来写道,我除了接受,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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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路益师(C.S.Lewis)的信仰自述

 

曾珍珍 摘译                  

 

路益师于一八九八年生于北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郡,一九六三年殁于英格兰牛津。他是一位有名的学者、文学批评家兼作家,对于中古及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尤有研究。他所撰写的一些有关基督教神学的书籍,常能直接剖析廿世纪思想的症结,把人从唯物主义与神秘主义两条岔路引回,因此被誉为廿世纪最杰出的护教学家之一。他的信仰论述所以能使人信服,固然由于其识见透辟、学养渊深,更主要的是,他个人曾经是唯物主义者,也曾经是个神秘主义者;他了解这两类人的心境、思想和需要,所以,当他在人生的某一点上用心灵与神遇合后,他的见证便具有实而不讹的向导作用。

 

本文为路氏自传惊喜(Surprised by Joy)的书摘。

 

夜像魔术师的黑色披风,一扭甩,整个大地就降伏在它的魔力下,褪去了日间清晰、姣好的面容。路益师从书本中抬起头来,窗外的远方已经墨浓似地黝黑了。他缓步踱到窗前,沙沙的风声,脆脆的鸟声,海涛般一波波涌至,恰似生命突破魔力后发出了窸窸窣窣的笑语。

 

这天晚上,路益师和往常一样,吃过晚饭,稍事休息片晌,便坐到书桌前,继续他的研读。灯光照在他刚毅的脸庞上,那灼亮又固执的的眼神,泄露出一种学者追索智慧特有的渴切。路益师自养成思辩的习惯后,他的感应触角便无时不刻地伸入生活经验中,穷究于古今群籍里,他的理智、感性、心灵,一直保持在警觉的状态之下,宛若一根张满的弓弦,随时准备发箭去射中事理的正鹄。三十一岁了,他的思想在无止息的辩证中,不知蜕变过多少次,从传统的基督徒,变成神秘主义者,再变成唯物的无神论者,而后,摆荡在唯物和神秘主义之间,又渐渐变成观念论者柏克莱的信徒。

每次蜕变告一段落的初期,对于自己才归结而得的思想内容,路益师总是奉之为人生的至理;但是,经验是真理最严格的验正师,每当经验在扩充时,路益师便又发现自己所崇奉的至理,一层层地显露出它们不够完足的地方。然而,近来,局面却有些改变了,当经验的溪流愈涌愈浩荡时,路益师懔然察觉溪流的深处发出一道威严的声音:是真理呼唤他的声音,那声音愈来愈接近,路益师整个的思想、心灵都要被它摄去了。原来,每一山涧注入溪流所增加的流量,都为了向导他到这真理发声的地方。

 

◎童年的渴盼

 

路益师六岁左右,有一天,哥哥拿来一个锡制的饼干盒子,盒盖的凹处填入了长满绿苔的泥土,泥土上繁密地插着一些摘来的枝叶和花朵,从这个超小型的「人造花园」,路益师首次感受到大自然的清新、润湿和沃腴。

 

七岁的那年夏天,一日他到花园里嬉戏,看见一丛盛开的罂栗花,早前哥哥那座饼干盒盖花园乍时呈现在他眼前,随着这个记忆的涌起,一股渴望强烈地冲激着他,他不知道自己渴盼的是什么,正想分辨清楚,渴盼的感觉就消失了,然而,路益师却感到异常的喜乐,好像是进入了伊甸乐园。

 

不久,路益师在一本童话故事中,一首诗里面,读到对秋天和北地茫茫青天的描写,同样的渴盼又回来了。路益师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读它们,想要稳稳把握住那一种彷佛进入另一层境界的喜乐。他隐约地觉知这种喜乐不同于幸福感或愉快的情绪,它带给人心的抚慰不是因为拥有什么,而是因为渴盼什么。

 

这个童年的喜乐经验深深地镌刻在路益师的心中,以至于往后的岁月,他不时用各样的办法,想回味它、捕捉它。

◎神秘主义的追寻者

 

一九○八年,路益师的母亲去世。不久,他离开爱尔兰的家乡,渡海到英格兰读书。英格兰平原灰黯的景色、多雾多雨的天气、集中营式的学校生活、暴戾的教师,稀松枯燥的课业,重重压抑着他的胸臆;夜晚躺在床上,透过没有帘幔的窗牖,看满月阴惨地嵌在天空,耳旁响着同宿孩子们千奇百怪的鼾声,此情此景诡魅、栗布,恍如置身地狱,他因此联想到灵魂沈沦的问题??如果将来被惩罚下地狱,怎么办呢?从此他对基督教信仰开始认真起来,每个星期日全校师生到附近圣公会作礼拜时,他总是悉心聆听讲台上的信息,夜晚觉得害怕时,就拚命祷告、用心读经,白天战战兢兢地遵照良知行事。

 

路益师从小就被灌输一个观念,人在祷告的时候,必须思量自己的祷词。当他对信仰认真起来时,他就试着这样去作。起初,作得还蛮顺畅的,不久,还没有说到「阿门!」从律法发动的伪良知就开始控告他:「你口里说的,心里想了没?你可有像昨天那样用心祷告?」「没有!」「好!那么再来一次!」对这个控告,路益师的反应是为自己的祷告订下一个标准,他必须用悟性祷告,祷告时必须感受想象力灵活的运作,并且,内心必须满溢对神的热爱。于是每晚临就寝前,路益师就拼命用自己的意志力想要挤榨出这种感觉,他很少成功过,即使成功了,也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属灵的价值。这样,日过一日,晚祷变成他心理上极大的负担,他被它搞得心力交瘁,惧怕它,像失眠的人惧怕床榻一样。尝不到信仰的乐趣,他恨不得快点甩掉信仰这难以伺候的东西。

 

一九一○年夏天,路益师回到家乡附近的中学就读。半年后,又转往英格兰威文地区一间叫查特尔斯的中学。查特尔斯中学的舍监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妇人,她忘我地照料成群寄读的孩子,路益师在她的温慈中,享受到了逝去的母爱。这个老舍监迷信神秘主义,她的想象世界是许多幽灵构成的,路益师受她的影响,也热爱起玄秘的灵异来。只要沈思,只要感觉,现实的世界变成索然无味,玄学那种虚无飘渺的境界笼罩了他生活的全部。

 

十三岁的路益师扬弃了童年的基督教信仰,思想混乱得像一堆乱麻。他一方面贪恋神秘主义的灵异世界,一方面又是个无神主义者,他的无神论调是悲观的思想酿造出来的。在他看来,宇宙是冰冷无情的,它的浩瀚唯一的功能是对比出人的渺小。时序的推移、万象的变化,所有的盛衰凌替无非警示出生命的无常。抛开宇宙不谈,人的一生又岂不是一连串无止息的劳苦。

 

在这段思想纷杂的日子,路益师的感性生活却呈现一片斑烂,他喜欢上华格纳歌剧中的北欧神话世界。北欧,天光与水气合而为一,混沌又晶亮地盘踞在空间里,这是奥丁神(Odim)偕同众神话英雄居住的所在,这幅鸿洞空蒙的景象带给他遥若童年的喜乐经验,然而过去那喜乐只潜藏在他心灵深处,现实里却无从寻觅;现在,它们互相绞结、融汇,从他心底挑起一股强烈的渴盼,他又再次尝到失落什么的怅惘,以及渴盼本身带来的喜乐。路益师开始以北欧神话为题材,写起歌咏英雄的诗歌,他到处搜购华格纳的歌剧唱片,狼吞虎咽地读起任何可以找到有关北欧神话的书籍,心里踊跃着恋爱一般的兴奋。路益师从这份喜好里尝到了对于崇拜对象忘我追求的滋味,这是一种信仰的美德,但是,他在早先的基督教信仰中,未曾培养出这项美德。

◎无神论时期

 

一九一三年,路益师十五岁,他获得了一项奖学金,进入威文一家名叫噶尔的高中就读。这家公立高中极端鼓励学生从事体育活动,运动选手因此成为学校中的特殊阶级,在校园内,他们对于低年级的学生颐指气使,作威作福,中阶级为了争取机会晋升为特殊阶级,彼此明争暗斗;下阶级晋升无望,只好沦为谄媚的喽啰;结果,校园到处弥漫着世故的社会气息,路益师对这传统深恶痛绝,他选择作一个与众疏离的边缘份子,成日躲在图书馆里看书。这时路益师已有极强的浪漫倾向了,对他来说,权威和道德规条简直是一种虚伪的存在。

 

路益师在图书馆读到一出以北欧神话为题材的悲剧:天地始生,众神之一的洛基向创世主奥丁抗议:「你为什么要创造生命?为什么未经万物的同意,就加给它们生存的负担?这岂不是一种既专横又残忍的作为?如果生命是痛苦的,你根本就不应该创造它!」奥丁神在创世之前是洛基的好友,他能了解洛基的抗议背后藏有极大的悲悯,但是代表传统威权的梭尔,却挑拨奥丁严惩洛基,他指控洛基不尊敬众神,奥丁反驳道:

 

「我尊敬智慧,不尊敬权势。」

 

路益师认为梭尔就是校内那些特殊阶级,悲剧英雄洛基代表自己,他用这种智慧上的优越感抚慰着自己委屈、不快乐的心绪。然而,在这一种角色的认同里,路益师发觉自己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冲突和矛盾的地方:我认定神是不存在的,但是我对于神的不存在这件事,感到非常气愤、沮丧,我甚至怨嗟着他为什么创造了这样一个充满劳苦的世界,这证明我希望神存在,神慈爱和公义的存在。路益师同时又觉悟到人与神的关系和人与生命的关系相一致:一个再怎么悲观的人,当他面临丧生的危机时,本能地,他会寻求保存自己,人可以在思想上斩断他和神相连的脐带,但在本能上、情感上,他却无时不在渴慕着这种连结。

 

纵使路益师有了这层了悟,他仍肆意地坚持无神的论调,他就是这样消极的人,宁可自己根本未曾存在过,也不接受怏怏不乐的生命,与其接受一个不负责任的神,不如漠视祂的存在。

 

于是,路益师发明了一套说辞来为自己的无神论辩护:「无神的唯物宇宙观告诉我们物有始终,死亡结束一切,如果人生的苦难大到人无法忍受的地步,自杀是一条可能的出路!基督教宇宙观最令人害怕的地方是,它相信永恒,如此一来,自杀或死亡并不能解决痛苦。此外,基督教信仰的神是一个超越的干预者,一旦接受了祂,人的心灵就好像一处完全敞开的园地,没有一个地方能够让你用铅丝圈围起来,然后挂上一块牌子:黾禁止入内!偾崇尚自由的我怎能忍受这种干涉呢?无论如何,我要保有一方自己的天地!」路益师也知道为了秉持唯物的无神论,他必须付出一些代价,他必须承认宇宙只是一大群厚子毫无意义的跳动,而人认为美好有价值的事物,也只是海市蜃楼而已。

 

长时期搜览各类研究北欧神话的书籍,青少年期的路益师已经俨然北欧神话通了,同时,他也涉猎了包括希腊神话在内的其它神话系统。或许因为熟烂了就失去特有兴味吧!缤纷的神话世界已经无法在他心中激起任何渴盼的喜乐,无神论者路益师噤然得宛若一个建好了圣殿,才发觉神并未居住其中的人。他让自己浸润在音乐、诗歌中,甚至暧昧的爱情想象里,偶而感到心弦震颤,但是,这些感觉与喜乐似乎有段距离。

◎美境重寻

 

为了准备牛津大学的入学考试,1914年,十六岁的路益师接受父亲的安排,转往舍雷郡的布克罕镇接受柯克派崔克先生个别指导,习读希腊古典和各样名著与人文经籍?柯氏崇尚叔本华哲学,尤其偏好理性思辩,对于路益师言谈和行文中任何逻辑瑕疵,不时给予严苛的指正,日后路益师撰写护教文章取譬精妙、析理透辟,自称归功于恩师柯氏的教诲。

 

在这段私塾习读的岁月里,路益师从阅读群籍中充分享受到沈浸在个人闲逸世界中「伊匹鸠鲁式(Epicurian)生活的乐趣。这种人生态度虽然无益众生,但能陶冶自我。奉守这种生活哲学的人看似自私,却往往能带给友伴愉悦;反之,有一种人习于牺牲自我,却经常陷于自怜中,他的仁善摊陈在人的面前,反成为一种无休止的指摘,似乎人们都亏欠他一份同情、感激和敬仰。假如两者中须择其一,路益师绝对选择前者。

 

布克罕附近景色怡人,小径通幽,路益师养成课余漫步山野的习惯。一个雾气迷茫的早晨,路益师散步到附近的山区。山下市区的喧腾已经依稀得只剩下吱吱的微响,满山的枝叶被雾气遮成重重的纱帘,路益师愈走愈觉山气沁凉,愈走愈觉自己的躯体已经溶化成透明的山气,剎那间彷佛进入了天堂,胸臆间又满溢起强烈的喜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些日子来,自己苦苦寻求,它却踪迹沓沓,这会儿,倒又平平白白降临了,难道喜乐是不容人用任何模式去网罗的?难道喜乐的临到不是由于我们渴想喜乐?不是由于我们营造心境?而是忘我于某一客体中,这一客体无所不在,但却不是人的理性、知觉可以制造出来的。路益师于是想到童年时期的晚祷:「难道我用尽意志力想要进入领悟中,进入某种特定的心境,认为这样才能与神沟通,犯的也是同样的错误吗?我以为用精通熟稔建立起来的固定敬拜模式,可以帮助人稳稳地把握住神,这种错误的观念,使我变成不是追求神,而是追求一种心境、一种感觉,这样我岂不是把宗教降格为一种自慰的行为?一种制造激情的自动化装置?难怪我在晚祷中遇不见神!神难道和喜乐的来源一样,是某个人心以外的客体?」理智上,路益师坚决地拒绝神的存在,心灵中,却一步步虚心剖揭着喜乐的奥秘,隐约觉得它的来源与神的存在有些相通的地方,可以太阳在露珠上的映影和太阳本身这两者间的关系来比拟。

 

这段时期使他的无神论唯物主义略受动摇的,是来自于爱尔兰诗人叶慈和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的影响。这两位创作成绩斐然的作者以旺盛的想象力驱使秘教奇诡动人的象征,透过玄妙的文字召唤物质表象之外引人遐思的灵异世界。阅读他们的作品,路益师觉得少年期曾有的一段对于神秘主义的沈迷再度蠢蠢欲动。充满着好奇,他多么希望能掌握那只有少数入门者通晓的仪式语言,藉之探入超自然的世界最奥渺的原理、最幽秘的境界,与众多神灵交感,冥搜六合,摆脱躯体与生死的限制。同时,正因秘术被正统基督教和理性主义者判定为邪门左道,更让潜伏在他心中的叛逆性跃跃欲试。然而,那使他免于掉入灵异陷阱的,除了找不到名师指引门径之外,胆怯也发挥了保护的作用。白天他或许无法抗拒好奇心的驱使,到了夜晚,到处黑影幢幢,阴森栗怖,唯物主义反而成了护身符。不过,最佳的保护则来自于他对喜乐本质的体认。沈溺在探秘的冲动中久了,他发现那股想要冲破藩篱,撕裂遮幔,直捣玄秘的欲望与喜乐的渴盼有霄壤之别;像佚荡的性欲一样,它只不过是灵魂与感官追求快乐、刺激的一种失之粗糙的方式。

 

一个峭寒的十月天,日已薄暮、山色湛蓝到近乎紫靛,天空浮散着发绿的雾霜,路益师读了一本书??十九世纪英国童话作家麦唐纳所著,以乡野仙境传说为题材的奇幻小说,这本书让他对喜桨的来源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前,喜乐一降临,总是让他觉得现实世界荒芜有若沙漠,喜乐好像替现实世界的每一器物镶上了金边;从前,令他渴望的事物都存在于遥远的另一层境界,现在,周围的事事物物都以崭新的面貌出现,讨取着他的喜爱,屋里的每个角落,甚至自己身心的每一部份,也开始耐人寻味起来,是的,喜乐并不是那样遥不可及,自己所渴盼进入的境界则正隐藏在周遭里面,世界多么的含蓄、婉约!不知不觉中,他的想象力已经受了一次隆重的洗礼!悲观??无神论的养料,已经失去了重量,悠悠消散了;灵异更完全对他失去了吸引力。

◎深渊与深渊响应

 

1917年,路益师顺利考入牛津大学攻读哲学,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在欧陆如火如荼展开,不久便被征调往法国前线参与壕沟战。翌年四月中弹受伤,辗转遣返伦敦疗养。卧病期间初读基督徒作家契斯特敦的散文,对美德产生向往,「感受到美德的魅力,彷佛一个男人对自己无意迎娶的女人醉心神往。」或许是军旅生活的纪律训练和袍泽间的死生契阔,路益师有生以来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峻烈的美德也需要人投注生命加以实践:「我从未认真想过,像我们这种渴望知道美是否有客观的判准,以及伊思吉勒斯(希腊悲剧作家之一)如何处理宙斯和普罗米修斯握手言和那一幕的人,原来,也应矢志奉守信实、廉贞、并且忠于职责。我一直以为这些美德并不值得我们费心探究。」

 

1919年初,路益师伤愈复学,廿一岁的他与同龄者相比,已是个满腹经纶的青年了。在牛津出类拔萃的师友多面熏陶下,更使他的哲学思考往观念论的方向深入寻绎。起初,他像大多数的大学新生一样,为了显示自己的成熟与锐利,刻意在知识取向上摆呈追逐新潮的态势——「凡事着眼未来且依明智的理性审辨与行动」,至于惨绿少年时期的悲观主义、自怜、超自然的观念或浪漫的遐想,这些合当遂于无形。若非诤友巴菲尔德的及时提醒,路益师将永远昧于一件事实:在哲学的领域里,思想的真伪与时代的先后或新旧无关。

 

博格森哲学的启迪使路益师扬弃了叔本华的虚无论,重新肯定了宇宙的存有与充盈在自然与人文中随处涌动的盎然生机,另一方面,过往喜乐的经验向路益师启示了一项真理;人的内心深处有一条通往外在宇宙的幽径,这个外在宇宙就是那引人忘我的客体,人渴盼与它连结,因为这种连结的关系是喜乐的来源,这种喜乐不是人的心境,也不是人的想象或任何生物性的欲望与社会权位或财势可以投射出来的。柏克莱指出这个客体就是神,神是个灵,祂按着自己的样式造人,让人拥有心灵,能够接受祂的讯息。这个人无法企及的客体果真是已经将自己彰显在人心中的神吗?1926年在一次登山旅行中,路益师突然发觉自己面临一项抉择??到底有没有神?神是真的存在呢?还是人的需要制造出来的?人为什么需要?是神赋予的吗?为了使这个需要成为人寻求神的途径之一?依照路益师当时的感觉,抉择有神与抉择无神,都不涉及任何损失,但是,一股力量驱使他不得不选择有神,这股力量也许就是神本身发出的吧!或许也是过往的喜乐经验所作的见证。作了这种抉择之后,路益师觉得自己有如雪人,经过长久的冰冻,终于溶化了。

◎信心的一跃

 

沙沙的风声,脆脆的鸟声从黑暗中一波波涌来,听在路益师耳里,好像神的催促和命令。一个人相信神存在并不意味与神建立了关系,三年来,路益师对这件事知道得太清楚了,三年前他相信神存在之后,认为自己应该更新对事物的看法。也就是以神的心为心,让自己的一生和谐地依循宇宙主宰的意旨运行,这样相信神的存在才有意义。他也知道世界充满诱惑、人心充满私欲,要以神的心为心是很因难,但是,他以为人一旦认知私欲的存在,就具有能力袪除私欲的偏见,其道理就好像人明白了视觉上的错觉现象,便不会任由错觉左右一样,当路益师试着袪除自己的私欲时,他才发现自己是个多么懦弱、败坏的人,浑身充满了嫉恨、野心、贪欲……。路益师从小到大,未曾这样鄙视过自己。

 

三年来,神那充满威严的声音从各种角落对他发出质询:「你为什么逃避我?我千方百计向你彰显,除了证明自己存在之外,别无其它意义吗?」路益师知道结束心灵流浪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却也很困难,就是完全降服,放弃自己,随神处置,让神向导,他不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这简直就像纵身跃入万丈深渊一般的冒险。

 

沙沙的风声,脆脆的鸟声四面八方踊至,「跳!跳!跳!」的命令,像浪舌一样拍击着他,类似的催逼已经延续三年了,既残酷又让人震慑、敬畏,路益师告诉自己:「跳吧!谁叫他是神,是宇宙的掌管者,没有人能逃避祂的权势。」路益师跪下来祷告,不但承认神的存在,并且承认神是神,祂有权力掌管自己、锻炼自己。虽然像个顽亢的浪子在父亲的责打下才勉强答应改邪归正,顺服以后,他却尝到在这背后蕴有无止尽的恩慈。若是神骄纵他任随己意,他就永远尝不到在真理里自由的滋味了。

 

路益师顺服神的权柄后,虽然不是个喜欢参加团体敬拜的人,也还不清楚基督教的教义,但是,为了表明自己信仰神,他按时到教会参加礼拜,终于透过四福音书,认识耶苏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更从渊博的宗教知识中体悟出那则普遍存在于异教信仰中有关神死而复活的神话在舍身十字架上的耶稣身上成为历史事实;许多古老宗教,在他看来,就像是真理的局部投影。散布在这些异教信仰中对真神的憧憬,在拿撒勒人耶稣复活的神迹上获得了充分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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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文学列车——航向地海的尽头


作者:快乐的




   从地球上某一点一直往前走,最后会回到出发的地方,因为地球是一个圆球。在地海就不同了。这个与中土世界齐名的奇幻世界只有数百个大小岛屿,并未发现大片的陆地;岛屿外围,围绕着广大无涯、无人跨越过的开阔海(Open Sea)。地海少年雀鹰就是在这片黑漆漆、没有陆地的海域航行,尝试追逐着能改变世界的黑影。

雀鹰远比英国的哈利波特早熟。早在七岁那年,雀鹰就体现了作为巫师的天赋。在姨母不正统的教导下,小小的雀鹰逐渐学到了很多的药草医术和真言,关于寻查、 捆缚、修补、松绑、揭露的法术,还有从村里的天候师和戏耍艺人处学的影响天气的方法、幻术和魔术。雀鹰十二岁,村庄遭受蛮族入侵,危急之下,雀鹰灵活贯通 所学小法术,运用捆缚浓雾的方法保护村人,助村人驱赶外敌,救了全村十多条性命。那时,雀鹰还未知道自己的真名。

开创地海世界的作者娥苏拉.勒瑰恩(Ursula Kroeber Le Guin),曾钻研老子的《道德经》,并推出过与人合编的英译本。在建构地海世界时,深受老子思想和人类学影响的勒瑰恩将「阴阳」、「平衡」等概念一一放 进笔下,借着小说创作,逐步展现她心目中的世界观。

地海世界的巫术力量来自知识──知道事物的真名,就可以叫唤和操控它们。所以巫师绝不会轻易让别人得知自己的真名。在勒瑰恩创立的世界里,巫师是钻研和认 识世界的人,他们知道使用法术将会改变事物的状态,而代价是影响世界的平衡。因此越高法力的巫师,越不会轻易使用不必要的法术。

JK罗琳喜欢在《哈利波特》中卖弄拼贴各样搜集回来的魔法文化和传说,例如详细描绘眩目的魁地奇赛、各种无关痛痒的奇异动植物、咒语的使用和魔药的构成 等。勒瑰恩却没有搞这些花巧的东西。在她平实的描写下,我们看到一个外在的越洋冒险故事,同时看到一个少年内在的自我寻觅、成长。

《地海巫师》(A Wizard of Earthsea)是「地海传说」的第一部,随后还有四部长篇和七个短篇故事。2004年荷李活将第一部和第二部《地海古墓》联合改编成电视电影《Earthsea》,由《X-Men 2》的冰人Shawn Ashmore演格得,Robert Lieberman执导。2006年日本Ghibli Studio将第三部《地海彼岸》改编成动画电影《格得战记》(Tales from Earthsea,港译《地海传说》),宫崎吾朗执导。

如果你喜欢《那里亚故事集》(The Chronicles of Narnia)和《魔戒》(Lord of the Rings),《地海传说》将同样令你神往。随着电影的推出,是时候从格得的童年开始认识地海世界。(对了,格得其实是雀鹰的真名。你可不要随意将巫术用 在伟大的地海巫师身上喔。)

延伸阅读
娥苏拉?勒瑰恩
官方网站
维基百科:娥苏拉?勒瑰恩
维基百科:地海
※ IMDB
Earthsea
※ Ghibli Studio
格得战记

本文转自网站:http://www.hkedcity.net/article/reading_focus/earth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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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枝》到《黑色雅典娜》

从《金枝》到《黑色雅典娜》—— 20世纪西方文化寻根札记


作者:叶舒宪

   

    回首20世纪西方知识界的文化寻根浪潮,有几部书可以作为学术思想进程中的里程碑式著作。如果把过去的这100年大致划分为早、中、晚三期,那么弗雷泽的《金枝》、施瓦布(R.Schwab)的《东方文艺复兴》(Laenaissance Orientale, Paris: Bibliotheque Historique 1950)和伯纳尔(Martin Bernal)的《黑色雅典娜》(Black Athena, Free Association Books, London1987),这三大巨著可视为每时期的代表。

 

  《金枝》被称为古典人类学的“圣经”,或人类早期巫术、宗教、神话、仪式和习俗的百科全书;它在激发西方人的远方异国情调想象,建构关于“原始社会”的图景,催生现代主义的原始情结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学界早有公论。光是集中研究《金枝》对西方现代派文学影响的专书就已有维克里《<金枝> 的文学影响》(J.B.Vickery, The Literary Impact of The Goldern Bough, 1973)、罗伯特? 弗雷泽等编的《詹姆士?弗雷泽爵士与文学想象》R.Frazer ed.,  Sir James Frazer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 Macmillan, 1990)等多种,国内也有相当的专文介绍。加拿大批评家弗莱在1957年的《批评的解剖》一书中干脆把《金枝》奉为文学批评的杰作。当年郑振铎先生读到《金枝》后大受启发,写出《汤祷篇》等,被周予同先生称赞为在信古派与疑古派的斗争夹缝中另辟出一条古史研究道路。

 

  施瓦布的法文著作《东方文艺复兴》问世之际,中国学界全面倒向苏联模式,与西方学术开始隔离,所以整整半个世纪以来,这部书尚不为国人所知。这是一部学术思想史或专题学术史类的著作,其讨论的范围要比《金枝》那种包举宇内、纵横四海的气势小得多,集中探讨西方知识界对印度文化与伊朗文化的兴趣由来,英、法势力在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渗透如何诱发了人们对东方异国的再想象,对古老的梵语的再发现,以及由此而催生的专门学科“东方学”如何在1819世纪的欧洲学界获得建制。施瓦布的书名得自于一个多世纪前埃得加? 奎耐特(EdgarQuinet)著作中一章的标题,他们两人有一个共识:新兴的东方学已经压倒了新古典主义,关于古代印度语言文化的知识,其重要性对于西方文明来说并不亚于传统的古典学--古希腊罗马语言文化研究。施瓦布认为,第一位提出一种“东方文艺复兴”思想的人是德国浪漫派的代表人物,语言学家弗里德里希?施雷格尔。他在19世纪初的《印度人的语言与智慧》一文中声称,研究印度文学需要巨大的热情和虔诚,一旦这座古老的智慧宝库被打开,世界将会随之而改变。这种对东方文化的热切期待心理使我们想到德国诗人歌德和席勒在初读梵剧《沙恭达罗》后的强烈反应,后者甚至认为这一部印度剧的价值超过古希腊全部剧作。

 

  从今天的全球一体化大视野上看,过去的两个世纪正是东西方文化打破隔绝,相互认识和相互交流对话的两个世纪。在这一过程中,外向型的西方强势文化对于内向型的东方弱势文化总是充当探险家,探宝者的探求角色。中世纪寻找圣怀的传奇故事伴随着近代殖民化历史的展开而兑现为寻找财富与新知的现实冲动。西方知识人眼中的东方异族也只有随着文化误读的节奏效应而在乌托邦化与妖魔化之间往复运动:文化期待心理的投射作用总是把文化他者加以美化、理想化;而真实的接触和霸权话语中的偏见又总是将乌托邦化的他者打翻在地,使之呈现出丑陋的“妖怪”真面目。  

 

  由于施瓦布的书早出萨伊德的《东方学》20多年,所以书中并没有突出批判西方中心主义霸权话语的后殖民理论倾向,而是专注于史实的勾稽和文献的疏理,特别是有关古印度和古伊朗语言的研究如何在欧洲的历史比较语言学中达成“印欧语”假说,这一假说派生的文化寻根热情如何成为19世纪后期欧洲知识界的持久兴奋点。由于语言上的亲缘关系得到空前的揭示,文化上的认同感也就顺理成章了。20世纪末期的欧洲一体化也许只有放置在19世纪后期以来的欧洲各国族在语言文化上的认同背景中加以审视,才会看得更清楚吧。而印欧母语假说对于印度文化而言,使欧洲知识人的想象空间得到调整,喜马拉雅山那边的深肤色古老人种,现在变得既遥远又亲近:远的是地理上的距离,近的是人种和血缘。试想一个家族中丢失已久的一位成员突然又回归到家中来了,对于双方来说会是怎样一种境况?充满着白人优越感与西方中心主义偏见的诺贝尔文学奖为什么第一次看中的东方作者便是印度的泰戈尔?即使不论泰戈尔所受的英语教育和英国留学经历,如果不是走了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后门”获得推荐,诺贝尔文学奖垂青东方人的时间也许会推迟数十年。

      

  一位研究英语文学与印度之关系的印度学者崔维迪(HarishTrivedi)在《殖民的交换》(Colonial Transactions,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5,p.vii)一书中无奈地说:“从我们全部殖民经验中构建的现代印度历史中,印度和英国的文学和文化交流才是最重要的方面。它们仍然在建构我们的感觉和身份,即使今日的后殖民时代也不亚于昔日的殖民时代。直言之,是英语的征服与统治;美言之,则是东西方的相遇。”印度人借助于欧洲人的再发现才开始认识本民族的历史根脉,而欧洲人也在比较语言学和新兴的东方考古学的双重刺激之下,将对西方文明根脉的把握转向古希腊之外,在西亚、南亚和北非去探求更为久远的文明传统。

 

  施瓦布确信,西方人对“东方”的发现是近代以来“全球”观念形成的基础,这一发现的思想背景与浪漫主义运动密不可分,时间在18世纪后期开始。他指出,在浪漫主义时代之前,欧洲的男男女女并不知道,也不会关心“东方”的存在及其价值。就在启蒙运动时期,埃及还被看作属于西方文明,而不是东方文明。这一时空错置直到19 世纪东方学大盛时才纠正过来。德国浪漫主义者曾认为,人类和白种人(theCaucasians)均起源于中亚的高原山区。而古代印度的书面语言一梵语及其使用者雅利安人也被看作是起源于中亚高原的游牧者群落。这一巧合使自认为是雅利安族后代的欧洲人极度兴奋,由此诱发的文化寻根的激情弥漫在诗人和学者,政治家的言行之中。英国湖畔派诗人几乎全体拜倒在新翻译过来的印度古诗之下;德国的哥德撰写出《东西合集》;连拿破仑1798年远征埃及时还随身带着一本《吠陀》。在德国的大学里,梵语一度成为人所仰望的显学,梵教授的职位之荣耀盖过希腊文、拉丁文教授们。中国学界当然不会忘记本族的印度语言文化专家季羡林先生也是在德国面壁十载才学成梵文归国的。倘若大唐和尚玄奖活到今日,恐怕要去取真经的地方不是印度而是德国吧?先生近年有一个颇惹争议的命题“21世纪是东方人的世纪”,其实若从学统渊源上看,这种表达方式直承欧洲学界的“东方文艺复兴”传统。只要随手举出两个例子,就不难发现当今中国学人的“东方复兴”期待其实要比100年前的法国人和200年前的德国人委婉得多。  

 

  1915年,罗曼?罗兰,这位为法国赢得第三个诺贝尔文学奖的大文豪宣称:被世界大战所损伤手脚的欧洲,将从亚洲的文化精神中获得治疗的希望,未来就在于认识和发扬东方的传统。

 

  1803年,第一个在波恩大学获得梵教授席位的施雷格尔在一封信中写道:“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印度。”

 

  看来在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来的全球化进程中,东方注定是被“发现”的一方。不论怎样呼唤“复兴”,其被动性已然成为宿命。难怪萨伊德在其《东方学》卷首题辞要引用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18日》中的话来为自己点题:“他们不能表现自己,他们必须被人表现。”同样的话语从东方人口中说出和从西方人口中说出,效果截然不同。文化身分的悬殊使同一种措辞要么成为赞誉,要么成为自大。

 

  萨伊德以一个旅居美国的东方学者的身份面对和施瓦布同样的东方学史课题,尽管他在书中10多次提到施瓦布的著作和观点,间或还有大段的引述,但是他的兴趣和意图却截然不同。简言之,施瓦布是欧洲的东方学的生动讲述者,而萨伊德则是东方学的批判者和颠复者。如美国人类学者詹姆士?克里福德所说:萨伊德的话题常被认为是同19世纪的语言学。东方语言文本的收集和整理相关的一门相当陈旧的学科。雷蒙德?施瓦布的百科全书式的《东方文艺复兴》(1950)当然是这个领域的经典性历史,其中包括了汉学家、伊斯兰学者、印欧学家、文人、旅行者,等等。萨伊德无意去修订或增补施瓦布的书,因为他的方法不是历史学的或经验式研究,而是演绎的和建构式的。他的研究在拓展该领域的同时还使之形式化,把东方学转化成为一种复杂多样之总体的举隅修辞术(synecdoche)。萨伊德效法福柯把这个整体称为“话语”。

     


  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白的是,自尼采到福柯的学术叛逆性格和系谱学方法使萨伊德的《东方学》实际上解构了西方人的东方学,并将尖锐批判的矛头直指向西方所谓“知识”、“科学”的虚构性,以及学术话语背后的殖民主义价值观。也正因为这样,《东方学》比法国人施瓦布的《东方文艺复兴》更加具有超学科的影响和冲击力,现在几乎成为文化研究方面引用率最高的当代经典之一。

 

  等到英国人伯纳尔着手撰写《黑色雅典娜》这部为整个西方文明重新寻根的上千页大书时,他一定费心权衡过如何在施瓦布和萨伊德所代表的两种写作方式之间找到后来居上的途径。该书首卷575页的巨大篇幅仅有4次提到萨伊德,提到施瓦布稍多,加上引用和介绍共有10余次。卷首的谢辞中列举的数十个人名中,萨伊德的名字被排在第七十位。书的副题叫“古典文明的非洲亚洲之根” The Afroasiatic Roots of Classical Civilization),此处的“古典”同英语中的惯用法一致,专指古希腊罗马文化,作者显然是要告诉世人,西方文明之根并不在西方自身,而在东方。而且,这种“根”(roots)是复数的,是一种复杂的盘根错节,而不是一目了然的单一根脉。而30年前美国近东考古学专家,宾西法尼亚大学的克拉莫尔(S.N.Kramer,又译克雷默)发表《历史始于苏美尔》(History Begins at Sumer, 1958)一书,似乎重演了当年泛埃及主义或泛巴比伦主义的文明单一根源论。伯纳尔用一个言简义赅的合成新词“非亚”来替代形形色色含混的“东方”(east,oriental),似乎要把北部非洲和西部亚洲看成与欧洲不可分割的文化传播区。这就从眼界上和研究范围上超过了以印欧文化和阿拉伯文化为主线的施瓦布和萨伊德。伯纳尔不是在陈述或者颠复欧洲人的东方学,他是在重构东方学,使它成为与西方学不可分割的知识,成为西方文明史的基础。

 

  《黑色雅典娜》首卷题为《编造的古希腊17851985》(The brication of Ancient Greece)全书共10章,从古典学的诞生讲起,追溯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对古埃及和古希腊文化关系的认识,1718世纪以来埃及学作为一个专门学术领域几经兴衰的情况,乃至19 20世纪西方公众心目中的埃及形象,种族主义时期对埃及人是否黑肤色的疑问,菲尼基学与亚述学的兴衰,闪族人种的由来与流布、雅利安模式的产生与演化,以色列的现代兴起和犹太学中的泛闪族主义,末章讲述二战后东方学阵容的新变化与埃及学的再造,尤其是黑人学者中间关于黑人构成古埃及文明的主体的观点。全书的叙述主线是有关希腊文明起源的两种理论假说模型之间的对立消长,即埃及模型与雅利安(印欧)模型。作者的倾向性在《黑色雅典娜》这个惊人耳目的书名中已体现出来,在结论部分更明确地将自己划入黑人学者的观点一边,提出修改后的埃及模型:确认以黑肤色人种为主体的古埃及文明在古希腊文明诞生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适当吸收亚述、菲尼基学方面的观点,在埃及之外追索希腊文明的又一条根脉西亚闪族文化;甚至也接受雅利安模型的某些成分,包括其核心假说:在某一时期有相当数量的讲印欧语的人群从北方进入希腊(p.439)。

 

  伯纳尔这部书的精彩之处当然不在于他调合各种观点的能力,而在于他成功地引入了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在清晰地陈述学术史的复杂多变的脉络的同时,透过“学术”和“科学性”的表象去揭示背后发挥作用的文化因素和种族偏见,从所以然的层面上说明为什么在不同的历史时段会产生某种貌似真理的知识编造。现代知识社会学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的最重要贡献就在于揭示知识生产的社会机制:信仰和观念均可视为象征性的商品,其产生与价值取决于象征商品的市场(the Market of Symbolic Goods?

 

  伯纳尔虽然没有象福柯、萨伊德那样喜欢使用“话语”或“系谱学”一类批判性的字汇,但是他对知识社会学方法的自觉(第xii页,第434页)贯穿在这部经营十年的大著始终,使这位治汉学(中国历史)出身的“东方学家”在自己较陌生的广大领域里驰骋古今,使一个学术史课题呈现出鲜明的文化批判倾向:埃及人和菲尼基的殖民使他们(古希腊人)的祖先文明化....(第440页)


  随着19世纪种族主义的强化,对埃及人的厌恶日渐增长,不再把他们看成希腊的文化先祖,而基本上视为异族。一整套新的埃及学学科的就这样发育起来,以便去研究这一异族文化,同时强调埃及同希腊罗马“真”文明之间的距离。

 

  埃及学术地位的衰落对应着1820年代种族主义的兴起;菲尼基学地位的衰落对应1880年代反闪族(anti-Semitism)运动的兴起,并在该运动的高峰期(19171939)而归于沉寂。这样,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时,如下信念已坚定地确立起来:希腊并没有从埃及和菲尼基获得有意义的文化借用;关于埃及、菲尼基殖民的传说完全出于荒谬;关于希腊智者到埃及学习的故事同样是子虚乌有。实际上,这些信念在19451960年间依然存在,即使其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在学术界中已被普遍地质疑。

 

  从60年代后期开始,极端的雅利安模型遭到犹太人和闪族学人的沉重打击。迦南人和菲尼基人在古希腊形成中的重要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承认。然而,把希腊文明多半溯源于埃及的传统观点仍然被否认。在希腊语言研究--浪漫主义和极端雅利安模型的最后阵营一中,任何关于非洲亚洲对希腊影响的见解均被斥为荒诞。(第441442页)。

 

  在伯纳尔看来,埃及模式之所以会被雅利安模式摧毁并且取代,并不是学术本身的因素在起作用,并非雅利安模式能更有效地解释相关现象,而是要使希腊历史及其同埃及和利凡特地区的关系适应19世纪的世界观,特别是其系统的种族主义观点。20世纪的学者已经揭示出“种族”(race)这个概念,是虚构的神话,欧洲人优越论和欧洲中心历史观均遭到空前的怀疑和批判。在此背景下回顾雅利安模式的炮制,有理由说它是在“罪恶”和“错误”中产生的。(第442页)不过,在同一个时期产生的、带有同样不光彩动因的达尔文主义,至今仍不失为一种有启发性的理论图式,所以雅利安模式的概念尽管沾染着罪恶,并不一定要废弃它。这又显出伯纳尔较为开明通达的一面。

 

  综观《黑色雅典娜》第一卷,除了尖锐地质疑西方理性与科学招牌背后的种族主义罪恶之外,作者还对18世纪以来流行的“进步”(progress)观念以及由此引发的历史偏见做出分析批判。我们在第四章中看到“‘进步’针对埃及”、“进步”和“欧洲是‘进步’的大陆”这样三个小节标题,便是集中探讨这个问题的所在。作者认为,1680年土尔其被打败和牛顿物理学的普及流行,改变了欧洲人的自我形象。在后牛顿世界中写作的知识分子,如孟德斯鸠,从前曾把埃及人奉为最伟大的哲学家,现在却开始把东方“智慧”同欧洲的“自然哲学”相对照。伴随着欧洲经济和工业进步以及向其它大陆的扩张,欧洲优越的观念在18世纪逐渐增强。由于和“进步的欧洲”形成对比,原来受到尊崇的古老文明之偶像,如埃及和中国,都似乎现出了停滞不前的本相。埃及的古代,“以前被视为主要的可贵之处,观在却变成了一种缺陷(liability)”。(第201页)进步的图式把欧洲列强摆在历史前行的先锋地位,殖民和扩张也就自然成为合理的、合法的事情。历史偏见一旦形成并且蔓延开来,便会假借“理性”和“科学”之名去生产罪恶,并在知识生产领域不断地为谬误和歪理开拓买方市场。

 

  《黑色雅典娜》第一卷第五章中有一节题为“中国的败落”(The Fall of China),所讲的不是中国国运的实际衰落,而是欧洲人心目中的中国形象如何伴随着欧洲人的自我感觉由卑到尊的转化而一落千丈,从乌托邦化的理想道德之邦,变成贫穷、迷信、愚昧、腐败的异已国度。尤其是在1839年英国发动对华战争以保护其鸦片贸易以来,直到19世纪结束,英法和其它列强,对中国的进犯,是中国形象转变的关键因素。极具讽刺意义的是,中国人因为消费鸦片而备受责备。德?托克威尔(De Tocqueville)写于1850年代的著述表示,18世纪的重农主义者这样赞赏中国实在不可思议。(第238页)。

  中国形象的败落反映在语言学上,德国的洪堡德将汉语作为与世隔绝的语言,等同为婴儿语,列入人类语言进化序列的最初级阶段。19世纪中期的印欧语言学家奥古斯特?施雷彻(August Schleicher)建立的语言进化三阶段模型中,孤立语型的中国语位于最早阶段,随后是胶着语型的乌拉阿尔泰语(土尔其与蒙古),最高阶段是屈折语型的闪米特语和印欧语。如果把语言发展水平看作文化高低的标志,那么中国人自然被看成世界历史的最原始阶段。这样,在历史语言学的“科学的”基础上,埃及与中国同样被踢出了历史,变成了挪亚洪水之前的遥远古昔。我们在19世纪号称最博学的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看到的世界精神之行程,之所以从中国开始,至基督教的欧洲而到达终点,看来并不是个人幻想中的虚构。而马克思构思人类社会发展诸阶段模式时,特别标出与西方历史迥异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现在看来自然也难免欧洲中心主义之嫌。

 

  从20世纪初的《金枝》到这个世纪末的《黑色雅典娜》,西方知识界的文化寻根之派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认识上的启蒙,终于站到了全面清算西方中心历史观和白种人优越论偏见的自我解构立场之上。这一历程十分清晰地体现出从殖民时代到后殖民时代学术思想的巨大变迁和批判理论的日益深化。西方“理性”自大的一统天下终于宣告结束,人们已经能够识别权力和利益如何驱使“理性”作伪,往昔信奉为“科学”和“真理”的东西,如今接连二三地暴露出“建构”和“虚设”的马脚。象社会学家彼得?伯格(Peter L.Berger)的《社会建构的现实》(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Anchor Book, New 1957,历史学家霍布斯包恩(Eric J.Hobsbawin)等的《被发明出的传统》(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人类学家库柏(Adam Kuper)的《发明原始社会》(The Invention of Primitive Society, 1988, Routledge,考古学家乔治?邦得(George C.Bond)等编的《社会建构出的过去》(Social Construction of the Past, Routledge,  1994)等一大批新近问世的著作或文集,仅仅从书名的措辞就不难看出“打假”的激进要求已经变成知识界相当普遍的共识。

 

  在库柏的《发明原始社会》一书中,文化寻根的早期杰作弗雷泽《金枝》也被列入“发明”原始社会的古典进化论派学者群的行列:“《金枝》出版大获成功,为众多读者提供了古典学、外域风俗和勇敢的理性主义的难以抗拒的结合物。”弗雷泽在他的书房里旁搜博采一切可能到手的人种志资料时,他也许根本不会想到他所醉心研究的“原始社会”不过是一种虚设,是为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服务的工具。如萨伊德在《东方学》1994年版后记中所说,每一个时代和社会都要重新的创造它自己的“他者”。人类的身分不仅是不自然的和不确定的,干脆就是建构出来的,甚至是发明出来的。自我身分的确认需要有“他者”作为条件,所以“建构”和“发明”是不可避免的。

 

  唯其如此,为了在符号生产的领域里明辨真伪,解构和打假的本领也就成了未来知识分子所必备的一种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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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德战记》(地海传奇)Tales form Earthsea


/甘若蘅 

剧情:世界平衡的崩溃
 

居住在西海域尽头的神圣生物——龙突然出现在人类的世界里,于是,紧随着龙的出现,各地作物开始枯萎、家畜死亡、农民纷纷舍弃耕地、手艺人忘却了手艺……世界的平衡开始崩溃。

 

在人们逐渐变得不相信魔法的时候,为了寻找灾难的根源,圣人加德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途中,他遇到舍弃国家的王子亚力。这位心中有阴影的王子却正被来历不明的“影”所追赶。两人好容易才走到荷多?塔乌都城。在那里,人口贩卖盛行、到处充斥着麻药、卖的东西都是伪造品。人们表面上被忙碌的工作所包围着,欢快开朗而朝气蓬勃,实际上却失去了努力的目的,他们所见到的人都已完全失去了实在感。透过人们眼里看到的到底是梦、是死亡还是另一个世界?这时,徘徊于街头的亚力从人贩子的手中救回了迷一样的少女特尔,这个脸上残留着火伤留下的伤疤的特尔却毫无感激之意,反而对亚力十分反感。

 

实际上,在背后支配着这一切的是一个叫做库莫的男人。他比起任何人都害怕死亡,为了能长生不老,打开了分隔生死两界的大门。他曾经与加德交战过,并败于加德大魔法之下,由此和加德结下不解之仇。




 

为新作父子反目?

 

这部《加德战记》由于是宫崎骏儿子宫崎吾郎首次独立执导的作品,还未正式上映便已惹来万众瞩目。其中本剧的制作人,与宫崎一家私交甚笃的铃木敏夫更是在新片发布会上透露了此剧的一个小插曲。由于宫崎吾郎之前没有任何导演动画片的经验,首次挑战的就是长篇动画,作为父亲的宫崎骏大为反对,父子俩就宫崎吾郎是否有足够的韧力与干劲完成如此巨大的一部作品争论不休。而作为父子俩吵架火种的铃木敏夫只好无奈地表示现在最好还是尽量不要在宫崎骏面前提起《加德战记》。

 

与《指环王》、《纳尼亚传奇》并称的幻想文学

 

另外,本剧改编的原作也来头不小。它出自美国女作家娥苏拉·勒瑰恩(Ursula Kroeber Le Guin)之手,在1968年到2001年期间一共出版了6卷,是与《指环王》,《纳尼亚传奇》并称的幻想文学杰作。在此之前也有多位电影工作者想将其拍成电影,但均被原作者拒绝。

 

实际上,宫崎骏也曾是其中一位,但最后也被其回绝。虽然如此,在吉卜力工作室自84年的《风之谷》到04年的《哈尔的移动城堡》这二十多年来持续不降的动画热潮中《加德战记》也深深地影响了宫崎骏的作品。三年前,《千与千寻》获得美国奥斯卡长篇动画奖,大获全球动画界好评后,《加德战记》原作者的合作邀约就不期而至了。

 

强大的配音阵容

 

一直以画面与音乐制作精致为宗旨的吉卜力工作室这次也不例外,除了找来冈田准一、菅原文太、田中裕子等大牌明星为本剧配音外,更借《加德战记》发行的契机推出一名新人——手茑葵。手茑葵不但为剧中的角色特尔配音,更是包办了《加德战记》的主题曲和插曲。这名被广大网友称作“拥有音乐家般气质”的手茑葵,年仅 19岁,据说她清澈干净的声线博得宫崎吾郎与铃木敏夫的一致认同。在电影上映之前就已经抢先发行了两张电影原声带的大碟,为即将上映的电影预热,让《加德战记》更加让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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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文学简介


作者: 朱学恒


  将古代的传说加以夸大,修饰成符合听众的期待是每个说书者的任务。也因此,原先平淡无奇的历史,到了他们口中就变成了精彩无比的英雄事迹。无论是众英雄在海上冒险的荷马的史诗奥德赛(Odyssey),或者是单枪匹马的英雄毕欧渥夫(Beowolf),甚至是亚瑟王得到神剑(Excaliber)、圆桌武士寻找圣杯,都是奇幻文学的著名产物。

 

  由于奇幻文学的作品几乎多到无法计数,实在很难以一个精确的定义来区分它和其它种类文学之间的分别。甚至许多在台湾被称作魔幻写实风格的作品也都可以列入奇幻文学的类别中。因此,笔者将这篇文章的范围限制在所谓的主流奇幻(High Fantasy)中。这类的作品多半发生在另一个架空世界中(或者是经过巧妙改变的一个现实世界),许多超自然的事情(我们这个世界中违背物理定律、常识的事件),依据该世界的规范是可能发生的,甚至是被视作理所当然的。这样的定义看来模糊,却已经是最能掌握精髓的说法了。另一种比较打混的说法是:“当你看到的时候,就能够认出来。”至于奇幻和科幻(Science Fiction)之间的混淆和差异,以及所引起的众多论战,就不是本篇文章所要讨论的范围了。

 

  对于习惯接受各种最前卫声光刺激的计算机、电视游乐器的玩家来说,可能很难理解这类以传统形式呈现的娱乐到底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但其实以小说方式呈现的奇幻故事往往拥有更丰富、更深厚的背景设定和想象的空间。在其它媒体上观看、或是扮演肌肉虬张的勇士砍杀怪物的时候,很难有机会去了解他当时心里在想什么,或是他的战斗技巧师承何处、手中的神剑来自何方?奇幻小说则能够填补了对剧情要求比较严格读者的需求,同时也可以担任许多相关知识的宝贵来源。

 

  奇幻文学由来已久,在进入二十世纪之后,是由于两名作者的崛起,才让诸多的作者和读者加入了奇幻文学的行列。其一是罗柏特。E。霍华(Robert E Howard 1906-1936),他在1932年于奇诡故事(Weird Tale)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剑上的凤凰(Phoenix on the Sword)的短篇;这个故事就是读者所熟悉的蛮王科南(Conan)系列。它在1981年时改编成电影毁天灭地,由当时还没走红的阿诺德·斯瓦辛格主演。在接下来的四年中,他又继续发表了十七篇以上的蛮王科南系列的故事。由于他写作的速度快,文章本身虽然不复杂,但其快节奏和刺激的情节,很符合当时读者的口味,顿时成为出版界的新星。

 

  在他最出名的蛮王科南故事中,主角是一名力大无穷的乡下壮汉(据说霍华是从他所认识的私酒贩卖者和靠奖金过活的拳击手身上来获得灵感)。在公元前一万年左右,他从西美力亚(Cimmeria,可能是当今的爱尔兰)来到了一个名叫西柏理安(Hyperion,据推测可能是在亚特兰提斯大陆陆沉之后的地中海沿岸一带)的大陆上。他的精力充沛,但是脑袋里没有多少东西,不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都是利用拳头或是刀剑来响应。虽然他看起来几乎是永远不会被打败的英雄,但是他却不是不死身,也没有任何超自然的能力。不过,他的敌人往往都是拥有各种各样超自然力量的邪恶巫师或是妖物。他虽然曾经担任过某个王国的国王,但是这个地位多半也是靠蛮力赢来的。因为他的个性天生就是注定要冒险,要打破成规的,并不具有任何王者的风范;说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还比较正确。他的身旁也常常围绕着许多的同伴,跟他处在微妙的亦敌亦友的状态下。许多人认为,霍华的小说成功的将北欧神话中勇士们的宿命观和动作的场景结合在一起,营造出一种特殊的气氛。

 

  假设他没有在1936年因为母亲的去世而跟着自杀,可能会创下不少的记录。不过,他的影响并没有因为生命的终止而消失,在1956年,为了纪念他而成立了一个名为西柏理安联盟(Hyberion League)的团体,并且发行一本名为阿姆拉(Amra)的同人志(Fanzine,同人志是个比较接近的翻法),许多日后大受欢迎的作家,像是福力兹。赖柏(Fritz Leiber),罗柏特。乔丹(Robert Jordan)都是这个联盟的成员。这些作家也都坦承受到他非常大的影响。他们并且一致推崇罗柏特。E。霍华为奇幻文学中剑与魔法派别(Sword and Magic)的创始者。他许多未完成的手稿也由这些作家加以改写出版,甚至还有不少以科南为主角,由其它作家撰写的小说。即使他已经去世,他的作品却仍然生生不息的在繁衍着。

 

  不过,较为一般人所熟知,近代奇幻文学的宗师,恐怕还是非托肯恩(John Ronald Reuel Tolkien,也就是J.R.R. Tolkien 1892-1973)莫属。他出生在南非,1895年移居英国。他是一名语言学家,专长则是研究古代的英文。他在1945年到1956年退休之前,曾经在牛津大学担任英国文学的教授,在该校认识了C.S. Lewis(一位同样在奇幻文学领域中颇具知名度的作者),并且组成了一个名为Inkling的同好会,几位教授会在聚会中朗读许多其它的文学作品;这种类似说书的娱乐也是他们的共同兴趣。

 

  震铄古今的巨著魔戒之王(The Lord of the Rings)则是在他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场上退休之后开始创造的。当时他先撰写了精灵之钻(The Silmarillion),用意则是要为英国这个缺乏创世传说(中国的盘古开天就是一种创世传说)的文明塑造出一个传说来。

 

  当他在 1937年出版脍炙人口的小矮人历险记(The Hobbit,沿用联经出版社译名。Hobbit这个种族为托肯恩所独创,是身材矮小,天性乐观的种族。日后的许多小说和创作,都将这个种族与自古流传的精灵和矮人并列,可见其创造传说的地位。某些作品中,则会将这个种族改为半身人(Halfing),以避免被人指责为抄袭。这本小说预计的读者对象是小孩子,联经出版社将它翻译成中文,据说翻的颇为童趣),他只是想要利用精灵之钻的设定来撰写一篇儿童读物。但是随着故事的撰写,他体会到一个传说必须靠着故事或是小说的形体才能够深入人心,就如同千百年来说书者在文化传承上所扮演的角色一样。因此,他才在1954年推出了有史以来影响力最大的奇幻文学作品魔戒之王。

 

  魔戒之王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所处的架空世界(Secondary World),这个纯粹虚构的世界之所以能够说服读者有三个原因:第一、由于托肯恩在其中所投入的庞大心力,这个世界拥有详尽的史料和设定,让读者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个世界的脉动。第二、它拥有审慎的考据和知识做背景,由于托肯恩本身对于欧洲中古时代的丰富知识,让这个架空的世界拥有货真价实的历史作为背景。几乎可以用“比真实还要真实”来形容。第三、这是个在他笔下不断蜕变的世界,因此它还拥有了奇幻文学所拥有的弹性和想象空间。

 

  在托肯恩之前,奇幻文学的作家们都不敢大胆的创作出一个架空世界,并且将故事安排在其中——因为他们深恐读者会因为无法认同,进而无法阅读这类的作品。所以多半都在最后将之前所叙述的情节归类为南柯一梦或者是古代的某种失落的传说。在托肯恩的作品成功之后,他为后世的作家打开了一条蹊径:架空世界是可行的,而且是能够吸引读者的。托肯恩在小说中还大胆的采用了许多自创的语句和文法(包括了精灵的语言,这是拥有真正文法和文字的独创语言),更为成功的让读者彷佛瞥见了故事背后所隐藏的庞大历史背景。托肯恩本身对于语言的热爱也让魔戒之王拥有了一个独特的特质——它的每个字句和诗歌都适合念出来(魔戒之王刚开始时就是在牛津大学教授的同好会中以朗诵的方式发表的,会拥有这种特质自然不足为奇),让读者更拥有了一种说书人娓娓道来的奇妙感觉。

 

  底下就是魔戒之王这部作品中简短的历史:

 

  神上之神(Prime Being)怀胎生出了这个世界的神。后者以歌咏的方式将爱达(Arda)创造出来。爱达是个平坦的世界,只有一个巨大的陆块,被包围在一团强光和以太(Ether)之中。

 

  创造这个世界的神被称为瓦拉(Valar),每个人都拥有一个人世间的使徒,巫师甘道夫(Gandalf)就是其中一个。这些神继续他们打造世界的任务,但是其它一名瓦拉——马寇(Melkor)起了异心(黑暗魔君索伦(Sauron)就是它的使徒)。虽然最后马寇被击败了,但是爱达却因此而不再完整,压力慢慢的开始累积。

 

  第三个时代被命名为灯塔纪(Age of Lamp),两座通天的魔灯照亮这整座大陆,这里几乎是个完美的乐园。但是马寇又再度复苏,摧毁了两座魔灯,并且搞得天崩地裂,整个大陆的地形因此产生严重的变化。他还说服了瓦拉神们离开爱达的中心,定居在他们自己的不死之地上。

 

  神木纪(Age of Trees,以诸神在不死之地所建造的两株带来智能和光明的神木为名)的前一万年,爱达都在马寇的黑暗统治之下。此时矮人(Dwarf)这个种族出现了。

 

  神木纪的后半阶段又被称作星辰纪,诸神将星辰送入了爱达,并且创造了精灵。马寇虽然被打倒,但是又再度出现。他不但摧毁了两株神木,更偷走了精灵族的美钻——精灵之钻(Simarillion)。精灵之钻这本书就是描述下一个纪元中这些宝石的下场。可怖的黑暗再度降临。

 

  太阳纪(Age of Sun,距离魔戒之王的故事约七千年),诸神此时创造了日月,人类诞生。而和人类及矮人似乎都有血统上关连的Hobbit也跟着出现了。诸神和马寇之间的最后决战导致了肥沃的Beleriand大陆粉碎,沉入海中。马寇被永远赶离爱达。

 

  在太阳纪的第二阶段中,一群长生不老的人类建立了庞大的帝国,繁荣昌盛了将近一千年。但是马寇的使徒索伦也趁机建立了自己的黑暗领域,并且拐骗精灵工匠替他打造了许多魔戒。他将九个凡人之戒(Ring of Motal Men)交给九个腐化的君主,让他们变成戒灵(Nargul)供其使唤。他并且佩戴上精灵工匠最伟大的工艺品——至尊魔戒(One Ring),靠着它的力量号令邪恶的生物。索伦也煽动这些长生不老的人类和诸神大战,最后导致帝国毁灭,索伦惨败,却侥幸活了下来。至尊魔戒失落在战乱中。爱达也因这场大战而缩小,变成一个孤立的球体。

 

  太阳纪的第三个阶段就是魔戒之王的故事了。

 

  魔戒之王故事一开始,巫师甘道夫对主角揭露了必须前往索伦的根据地才能够摧毁至尊魔戒的秘密;因此,一群各具能力的人为了帮助主角而踏上了旅途。以此构成了魔戒之王三部曲(The Lord Of the Rings : 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 The Two Towers The Return of The King)的完整故事。托肯恩穷极一生的精力,都在努力的使这个虚构的世界变得更为真实;即使当他去世之后,他的儿子克理斯多福(Christopher Tolkien)至今仍然继续的将父亲手稿,包括了Middle Earth整个世界的历史、文化、语言、歌谣,一一编篡出版。

 

  这部空前绝后的作品导致许多作者投入了奇幻文学的写作行列当中,几乎每个人都以这部作品为目标而努力,对他们来说:“仅次于魔戒之王”的评价是他们梦寐以求的评语;更多年纪迥异的读者则因这套作品的出现,而开始了阅读奇幻文学的兴趣,在这样的良性互动之下,近代奇幻文学的时代由此开展。

 

  而就在去年,魔戒之王在英国的连锁书店业巨人Waterstone的读者票选中,荣获“最能代表二十世纪的一百本书”之第一名。因此,台湾的两家出版社同时出版了版本不同的魔戒之王。(分别是以出版武侠小说著称的万象和联合报系的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但也因为这项作品的地位实在太过崇高,也因此翻译变成了一项吃力的工作。(万象版的书名为魔戒之主,拆成将近十本的口袋书贩卖。联经版的书名为魔戒,拆成六本大部头的书贩卖)万象这次的翻译风格走的是武侠小说的路线,封面绘画也是日式风格的走向。在许多用词遣字的上面由于太过本土化,让人有格格不入的感觉。而这套作品对于初次接触的读者来说是有许多地方需要注释或是解释的,譬如说Elf这个名词翻译成与通例不合的小精灵,也没有特别加以说明,让读者颇有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这套作品如果能够在翻译上和注释上能够更加周到,可能给读者的感觉会好一点。而联经版的问题则是出在以三组人马来进行翻译,虽然有统一的审定人,但是在前后的译名统一上依旧有不少的问题。至于小说中十分重要的诗歌部份,一般读者则是认为万象版的比较传神。

 

  接下来,笔者将就手边的数据,为各位简介近二十年来在奇幻文学界比较活跃的几位作者和他们的作品,由于篇幅所限,将只列出几位分别撰写不同类型小说的作者,难免有遗珠之憾,请读者见谅。

 

  泰瑞。布鲁克斯(Terry Brooks),这是一九四四年出生,身兼律师和作者两职的泰伦斯。迪恩。布鲁克斯(Terence Dean Brooks)所使用的笔名。他深受托肯恩的影响,也从不否认一九七七年推出的沙拉娜之剑(Sword of Shannara)是刻意模仿魔戒之王的作品。正好巴伦泰(Ballantine Books,是蓝灯书屋(Random House)的分支出版社)出版社的主编李斯特(Lester Del Rey)正在寻找能够继承托肯恩风格的作者,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开始了第一次的合作。沙拉娜之剑的成绩傲人,它让布鲁克斯成为近代第一个作品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奇幻文学作者,同时也替二十世纪的最后二十年打开了奇幻文学兴盛的大门。

 

  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沙拉娜(Shanara)系列,这一系列的作品虽然一开始是以剑与魔法来包装的,但渐渐的,读者会惊讶的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就是经过一场科技大灾难之后的地球,在经过了各种蹂躏之后,诸如精灵、矮人、龙等等变种或是传说中的生物,开始出现在地球上,进而改变了整个地球的面貌和历史。

 

  沙拉娜之剑的故事一开始也是以一个类似魔戒之王中甘道夫的神秘巫师之出现来揭开序幕。故事主角被告知自己是沙拉娜王室最后的血脉,因此必须前往找寻只有拥有沙拉娜血统的人才能使用的一柄神剑。如同魔戒之王一样,具有不同能力的众人聚集在一起,希望护送主角取得这柄神剑。紧接着下来的两本续集目标多半类似(The Elf Stone of ShanaraThe Wishsong of Shanara),只不过主角换成这个家族中不同的人物。在接下来的四本沙拉娜遗产(The Herotage of Shanara)系列中(The Scions of ShanaraThe Druid of ShanaraThe Elf Queen of ShanaraThe Talisman of Shanara),则是再度以沙拉娜家族的后代为主轴,叙述在前作的三百年后,众人寻找在这个世界中渐渐消失的魔法。另外,一九九六年的时候他又推出了一本前传(The First King of Shanara),为这七本书之前的历史做一个完整的阐述。布鲁克斯虽然引领了八零年代的奇幻文学潮流,但是他的小说节奏十分缓慢,对于习惯于快节奏声光刺激的Y、Ζ世代的人们来讲,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他还有另外的作品是蓝道佛王国(Kingdom of Landover)系列,叙述的是一个现实世界的古板律师买下魔法王国王座的故事,这似乎就是“布鲁克斯”的自况,读来颇为有趣。

 

   Legend曾经推出改编成冒险游戏的沙拉娜之剑(Sword of Shannara)。其时间则是设定于该系列的第一本和第二本着作之间。虽然泰瑞。布鲁克斯每事必提的繁琐风格和安排高潮的手法并不为笔者所喜,但出版的 Legend公司竟然能凭借其改编多本原著小说的高超手腕,将沙拉娜之剑重新包装成节奏明快,讨喜的冒险游戏,可见该公司经验之丰富。不过这也显示出了稍具文学、娱乐价值的小说在改编游戏方已经面临了罗掘俱穷的窘境。

 

  当沙拉娜之剑在国外推出时,Legend的另一个主打产品绝地任务(Mission Critical)也同时推出,两者刚好是冒险游戏美术(真人和绘画)的两种不同呈现方式。很明显的,该公司还是比较擅长精细的美工绘图方式,本游戏中的布景、人物的绘画表现极佳,跟以往的死亡之门(Death Gate)、冲出天外天(Heechee Saga)系列相比毫不逊色,可以让人清楚感受到置身于沙拉娜之剑的世界中。城堡中严谨的布置,旷野中美丽的景色,一再地展现高水平的美术技巧,让进行游戏的玩者无时无刻不处于精心绘制的布景当中。作战时怪物的表现和立体动画也并没有因为平面美术的出色而疏忽,作战时和动画中采用的变形特效,在笔者的计算机上看起来也是十分流畅,并不会让人感觉太过花俏。

 

  游戏中的音乐却与以往大不相同,退居配角的地位。但配音的表现却弥补了音乐上的弱点。神秘的亚拉农(Allanon)雄浑的嗓音、女主角清脆的音调,都是和角色个性相符的声音演出。尤其在对话的时候能够让玩者感觉到这些角色彷佛出现在面前一般。最近有不少游戏一昧地用语音来填充光盘空间,却不去注意这些语音的表现到底对游戏本身有无注意。相比之下,沙拉娜之剑对于语音的重视反倒变得让人感动。

 

  Legend公司经过长时间的研发,从原始的纯文句输入系统到半自动的文法辨识器,一直到现在的这一套操作系统,中间的改良大概只有老一辈的玩者可以体会。现在的这套操作系统在游标选取每一个物体之后,会展现出所有可能的动词选向,让玩者不必再费心寻找适当的动词类型,也间接地让“盲目尝试”的做法慢慢变成冒险游戏的技巧之一。因为既然能够显示出所有两个物品间的可能动词,那么只需要将携带的所有物品和屏幕上的可疑物品尝试所有可能的组合之后,真正的解答就呼之欲出了。虽然有些人批评这样的做法降低了冒险游戏的难度,但笔者却认为它也同时大幅提高了亲和力。毕竟解谜的过程是玩者推测设计者心思的一种很微妙的互动,要求设计者的每一个谜题都能够为玩者所接受是个太过烦琐的要求,不如预留这样的一个空间,让解谜虽是一个比较辛苦的劳务,但是至少可以解的出来。而不是让玩者苦候攻略方能够解开谜题。笔者认为这一套系统已经接近完美,几乎可以算是冒险游戏中的“梦幻设计”,介于高难度的文字输入和低自由度的单一动词(像幽魂(Phantasmagoria)中的指针指上物体只有一个指令的设计),刚好让玩者可以轻松地进行游戏。

 

  剧情则是笔者给予沙拉娜之剑最高评价的部份。它的剧情设计一气呵成,从设法找寻传说中的沙拉娜之剑,到发现该剑被摧毁,必须要找齐四方大陆上的魔法象征来重铸,以及最后在魔王布罗那(Brona)根据地的冒险,整个剧情流程的高潮安排十分恰当,有许多让人赞叹的设计更势必需要看过原著之后才能体会。(笔者所购买的国外版本里面附有第一册的小说,如此大幅提高了玩者对于游戏的了解)在冒险旅程的安排上,设计者巧妙地让主角经过了小说中所有著名的地点,从精灵族的聚居地、矮人族的城堡“库海文”(Culhaven)、易守难攻的“卡拉洪”(Calahorn)、阴影之谷等等。这让看过小说的玩者可以轻易的将这些地方与小说中的叙述做一个比较。

 

  小说中的重要人物自然也没有缺席,让慕小说之名或是刚刚看完附赠小说的玩者都能够有一种遇到熟悉人物的亲切感。游戏中的许多对象和场景也都很用心地在引导玩者回想第一册小说中发生的故事,也就是过去沙拉娜之剑世界的历史。这种凭吊当年古战场的感觉,或是那种和熟悉已久的老朋友碰面的情绪,也才是改编小说的游戏最吸引人的地方。而在谜题的部份,设计者颇费苦心的从小说中找出对应的事物而设计出了四方大陆上的魔法代表(这些在小说中并没有提及是重铸沙拉娜之剑的配备,也就是说,这些乃是纯粹设计小组创意的结晶),而像重新找回精灵石的谜题设计并不刁难,却又能够适切的结合主题,算是十分高水平的设计。游戏中面对魔王之前许多战友牺牲的情节,也将原著小说中重要主角从来不死的夸张神话打破;必须亲手杀死自己爱人的场景更是撼动人心。游戏对于人物的描写和故事节奏的掌握,更是超过了原著的表现。

 

  沙拉娜之剑是个极佳的冒险游戏,对于经验老到的玩者来说,游戏过程的主要乐趣在于享受一篇设定于小说中熟悉世界的多媒体传记,流畅的故事可以让玩者拍手叫好。而新玩者享受的则是解开里面精心设计,却又不会刁难的谜题之成就感。现今能够同时提供两种层面玩者享受的游戏已经不多了,沙拉娜之剑却是难得的一个。(注:台湾的智冠科技有将此游戏翻译成繁体中文版)

 

  罗柏特。乔丹(Robert Jordan),这是美国作家詹姆士。奥力佛。瑞格尼二世(James Oliver Rigney Jr.)所使用的笔名。他拥有物理学士的学位(他曾经表示过,在学习量子物理的过程中,很容易就会有类似阅读奇幻文学的共鸣),并且曾经因为在越南战斗而获得勋章。他曾经以其它的笔名撰写过舞蹈的评介,同时也负责改写了一部份的蛮王科南系列的小说。他著名的作品是时光之轮(The Wheel Of Time)系列,作品中拥有十分强烈的史学家风格,颇有野心要建构出一个类似托肯恩模式-拥有完整史观的架空世界。作品中的历史观可以由下面这段话看出来:

 

  随着时光之轮的转动,岁月来去如风,留下了日后变成传说的回忆。传说变成神话,当其所诞生的纪元再度循环降临时,连神话都已被人们所遗忘。在第三纪时,先知的纪元中,世界和时间处在微妙的平衡状态中。过往、现世、来世,都有可能会落入阴影的魔掌中。

 

  在故事开始的无数个纪元之前,人类牺牲惨重的封印了黑暗势力的魔神,人类唯一得以依凭的就是至上之力(One Power)。但是在战斗的过程中,魔神用魔力污染了至上之力的男性使用者,导致他们纷纷陷入疯狂,开始大肆破坏这个世界。只剩下被称为Aes Sedai的女性使用者神智清醒的制服了这些男性;但是代价更为惨重,远古辉煌的文明都毁于一旦,宝贵的知识散逸失落。只剩下人们对于被称为龙的这些男性的恐惧,和对于Aes Sedai的唾弃。

 

  自此之后,Aes Sedai扮演了文明守护者的角色,暗中操纵历史达三千年只久。而另外一群信奉“所有魔法皆为邪恶”信条的宗教骑士团光之子(The Children of Light),则是以猎杀这些女性为主要的目标。故事中有许多的种族、人民都是仿效人类过去的历史,让内行人看了会心一笑。

 

  时光之轮的故事是以在经过无数年之后,黑暗魔神准备再度复活。但是龙又开始再度投胎转世,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准备迎接最后的大决战。故事情节虽然跳不出传统奇幻文学的格局,但乔丹叙事的掌握力和魅力无人能敌。虽然他的每本小说都将近千页,读者却丝毫不觉得太过冗长。因为乔丹有能力精准的抓紧整个故事的起伏节奏;即使故事情节再怎么复杂,都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作者依然游刃有余的掌握着整个情节的运作和进展。唯一的问题是,对于要一次看完这么大部头作品的读者来说,并不是件轻松的工作。而且整个故事至今丝毫没有结束的迹象,甚至有许多读者开玩笑的说,不知道到底这故事会先结束还是乔丹会先老死。不过,许多评论家认为,乔丹将有可能是九零年代最具影响力的奇幻文学作家。乔丹的时光之轮系列目前已经有了瑞典语、德语、法语、日语的版本(日语版本的翻译名称为龙王传说)。

 

  时光之轮的作品如下,The Eye of the WorldThe GreatHuntTh Dragon RebornThe Shadow RisingThe Fires of HeavenLord of ChaosA crown of Swords。都是由Tor Books出品。预计今年十月第八本作品A Path of Dagger将会出版。

 

  另外,以改编小说著称的Legend公司也预计将在1999年推出用Unreal引擎设计的时光之轮游戏。这个游戏的时间点将设计在第一本小说The Eye of the World之前,四名角色为了打破或是加强魔神的封印而开始了一连串的冒险。由于所采用的是Unreal的引擎,所以玩者可以期待的是加入了动作要素的游戏,Legend也保证,这个游戏将拥有与以往游戏都不相同的特色。

 

  这个游戏比较特别的地方是它支持多人共玩的功能,但是它的类型又介于冒险和角色扮演游戏之间。当玩者在进行单人任务的时候,将只能扮演Aes Sedai的首领玉座大人(Amerylin Seat)。只有在多人进行游戏的时候,其它的玩者才能够分别扮演另外的三个角色。而Legend也表示,有可能会另外发行其它三个角色人物的冒险故事。

 

  雷蒙。E。费斯特(Raymond E. Feist),时空裂隙之战(Rift War Saga)系列的作者。他的小说是以欧洲中古黑暗时期为背景设定,故事地点发生在一个名为美凯米亚(Midkemia)的大陆上,到处诸侯割据,外敌环伺。大部分故事的主角是名叫帕格的法师和得到古代盔甲和神奇力量的战士威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的外敌都是参考地球的文明来设定的,美凯米亚南方的大国颇为类似成吉思汗的蒙古帝国,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侵略者则几乎完全是日本文化的翻版。Dynamix曾经推出大受欢迎的叛变克朗多(Betrayal at Krondor)角色扮演游戏,而由7th Level制作的回到克朗多(Return to Krondor)也即将推出。他的主要特色则是将军事、战争小说的风格带入了奇幻文学的世界。深入的介绍请见时空裂隙之战一文。

 

  最后是两名联合创作的作者,马格莉特。魏斯(Margret Weis),崔西。西客曼(Tracy Hickman)。两人原先是TSR公司内部的员工,在设计新的冒险世界——龙枪(Dragonlance)时合作,结合整套游戏系统而推出的龙枪编年史(Dragonlance Chronicle)系列小说出人意料的大受欢迎,曾经在纽约畅销书排行榜上高踞不下,并且被翻译成多种语言。龙枪所位于的克莱恩(Krynn)世界成了 TSR产品中最受欢迎的世界之一,即使在TSRWOTC并购后,有不少生产线传言会遭到关闭的厄运,只有龙枪系列仍毅立不摇。该套作品的特点是和纸上 RPG彻底结合,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都可以在纸上RPG的设定之下进行,并且可以由玩者来选择故事的进行和结果;游戏的过程和内容,并不完全和小说一样,也因此刺激了小说和游戏的销售量。两人后来又继续合作了死亡之门(Death Gate Cycle,一套七本)系列,龙枪(Dragonlance ChronicleDragonlance Lendend等等)系列的其它续作。可以名列近几年最多产的奇幻文学作者之列。他们的作品改编成游戏的有Legend设计的冒险游戏死亡之门,SSI的克莱恩角色扮演系列。两人则是为纸上角色扮演游戏(TRPG)改编奇幻小说的方式首开先河,让许多家纸上角色扮演游戏的出版公司都跨入了小说出版的领域中。详细的介绍请见龙枪编年史简介、暗黑之剑三部曲介绍及纸上角色扮演游戏历史暨TSR公司简介。龙枪编年史这套作品是少数有中文翻译版本的奇幻作品之一,代理公司为第三波,也因此行销通路跟其它的作品不同,大多数是以计算机相关卖场为主。龙枪中文版小说的特色是在其附属数据的丰富性上,为了要弥补国内大多数读者对于该世界人物、设定的知识,翻译者在书中加入了不少的名词解释和社会及历史的注释,务求让读者能够跨越文化上的鸿沟,不受干扰的欣赏这套作品。

 

  这些作品可说是许多游戏的灵感泉源,同时也是相当具有娱乐性的文学创作;不管是想要研究前人丰富的想象力所创造出的虚拟世界,或是为了单纯的消磨时间,都是很值得一看的。千万不要因为语言的隔阂而放弃了这大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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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海漂白记

 

作者:Ursula K. Le Guin
翻译:Darkmage

 

    星期二晚上,Sci Fi频道终于播放了电影系列短剧《地海传奇》,正如它所表现出的那样,它只是借用了我的地海小说的外壳。30多年前出版的《地海巫师》和《地海古墓》讲的是两个年轻人如何发现什么是自己的力量、什么是自己的自由以及什么是自己的责任。我不知道电影说的是什么。它里面尽是小说里的场景,但是这些场景被改编了,并被插到完全不同的情节里,失去了意义。我的主人公Ged是个拥有红棕色皮肤的少年。但是在电影里,他只是个暴躁的白人小孩。那些不断质疑我怎么会 “让他们修改故事”的读者们或许会在这里找到答案。



 

  当我几年前出售了地海的拍摄权的时候,我的合约只表明我拥有作为“顾问”的标准身份,制片人说“顾问”是什么就是什么,这个身份通常什么都不是,或者只能发挥一点点作用。我的代理人对此条款无能为力。不过购买人谈判的时候就好象他们真心诚意地尊重小说一样,而且希望我届时能为电影计划出力。他们还说他们已经确认由Philippa Boyens担纲主写剧本,Boyens参与过电影《魔戒之王》的剧本编写。剧本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是Boyens的名字最终让我决定把这部分权利也卖给制片方。

 

  几个月过去了,当Sci Fi频道的制片人们回头制作电影短剧的时候,他们没办法请到Boyens,同时,另一个制片人Robert Halmi Sr.也参与进来。这不啻是一个重大打击,不过我那时刚刚看完HalmiDreamKeeper,里面的美洲土著演员非常出色,我希望同一位制片人能在地海里也招集到一批才华横溢的演员。

 

  基于这点,事情进展非常迅速。早些时候,电影摄制者联系过我,态度十分友好,我也温和地作了答复。我问他们是否需要一份名词发音表,我还说,尽管我知道电影必然和小说有很大出入,我还是希望他们不要对情节或角色做不必要的改动。改动是危险的,因为在几十年中,小说已经拥有数百万的读者。他们回答说电视观众群体庞大,而且和小说读者们完全不同,电视观众们似乎不会在意如何修改原作和里面的角色。

 

  他们发给我几种不同版本的脚本,并告诉我电影已经开拍。我完全被晾在了一边。种族,这个小说里至关重要的元素,也一样被迅速地从我的故事里剪掉了。电影短剧中,虽然持矛者里有几位属于有色人种,但在主要角色里却只有Danny Glover(饰Ogion)一位。这与我所设想的地海相去甚远。细细读过剧本后,我发现制片人并不了解这个小说的内容,也没兴趣去发掘它。他们想要的只不过是利用“地海”这一名字和小说里的一些场景,拍一部同样的魔法快餐式电影,这种电影里只有性与暴力构成的无聊剧情。

 

  在我的奇幻小说和发生在遥远未来的科幻小说中大多数角色都不是白人。他们是综合体,是彩虹。在我第一部成功的科幻小说《黑暗的左手》里,来自地球的唯一一个人是一位黑人,故事里的其他所有人的皮肤则和因纽特人(或西藏人)一样是棕色的。在电影“取材于”的两本小说中,除了东边的Kargish人和他们在 Archipelago的后裔外,其他人要么是棕色,要么是紫铜偏红色,要么就是黑色的皮肤,而Kargish人皮肤洁白,拥有金黄或乌黑的头发。主角 Tenar是个Karg人,黑发白肤。ArchipelaganGed是红棕色的。他的朋友Vetch是黑人。在电影短剧里,扮演Tenar的是出演过 SmallvilleKristin Kreuk,她是短剧中唯一一个看起来很象亚洲人的。GedVetch则是白人。

 

  对肤色的安排是我从一开始就有意识有计划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科幻小说中每个人都必须是个叫BobJoe或者Bill的白人佬(以及为什么所有女主角都拥有“紫罗兰色的眼睛”)。这根本说不通。现在的地球上白种人只占少数,在未来,他们为什么就不能仍旧是个少数人种,或者干脆溶入巨大的有色人种的基因池中呢?

 

  我过去写作依据的奇幻传统来自北欧,所以与白种人有关。我是个白人,不过不是欧洲人。我的人物可以是我喜欢的任何颜色,而我就喜欢红色,棕色和黑色。我在处理自己的肤色选择的时候耍了那么一点花招,我明白一些白人孩子(这些书都出给“年轻人”看的)或许不会立刻认同一个棕色皮肤的小孩,所以我稍稍地、慢慢地隐去了关于肤色的描写,希望读者们会进入Ged这个角色本身,接着才发现他的皮肤并不是白色的。

 

  从来没有哪个编辑就这点质疑我。也从来没有人反对我。我想这大部分归功于我在ParnassusAtheneum出版社的第一批编辑们,他们在小说还没有成名并促进销售前就买下了书。

 

  不过封面绘制永远是我的难题。我不是说第一版的杰出封面,在那个封面上有幅强壮的、红棕皮肤的的Ged的肖像,我也不是在说Margaret Chodos IrvineAtheneum的精装集绘制的四副精美图画。但是其他版本的封面常常让我不满。英国第一版《地海巫师》上的Ged是个苍白、无精打采,犹如百合花般的男子,我一看到他就大叫不好。

 

  我渐渐对封面有了点发言权。对于把非白人的脸放上封面,出版商们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开始消除了他们的盲目担忧。“会卖不掉的,会卖不掉的”的论调好象念经一样。就算是那样又怎么样?把白色脸庞的Ged放到我的小说封面上就是在撒谎,是对于小说的背叛,对于潜在读者群的背叛。

 

  我想有些读者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注意故事里人物的肤色。不要去注意,不要去关心。白种人作为“色盲”当然有漠不关心的权利。其他人则不然。

 

  一些属于有色人种的读者告诉我《地海》是同一流派的小说中唯一一部包括了他们的小说;当他们发现奇幻和科幻中除了白人们在白人的世界里历险外没有其他的东西可读的时候,这部小说对他们意义非凡,尤其对青少年来说更是如此。尽管这样的话我并不时常听到,但它们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视那些信件为巨大的报偿和真正的欢乐。

 

  迄今为止没有一位有色人种的读者叫我走开,也没有人说我在种族问题上犯了错。如果他们那么说的话,我会聆听。作为一位人类学家的女儿,我强烈意识到在文化上的冒险和种族上的帝国主义,即一个白人作者为非白人说话,帮他们选择他们的声音,是多么狂妄的行为。但在一个完全虚构出来的世界里,或者是在遥远未来的设定下,在我们可以设想的五彩缤纷的世界中,同样的冒险就不那么严重。而这正是科幻和奇幻的瑰丽之处,也就是创作的自由。

 

  不过所有自由都与责任同在,电影摄制者们似乎没有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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